中国工会新闻中国工会新闻中国工会新闻中国工会新闻中国工会新闻中国工会新闻
中国共产党新闻网>>中国工会新闻>>综合报道

困难帮扶 医疗救助 助学补贴 日常慰问

沈阳劳模可享“四金”待遇

财政每年拨付600万元,市总配比305万元,将使6800名劳模受益

2015年05月18日10:14  来源:工人日报

 【字号 打印 留言 论坛 网摘 手机点评 纠错
E-mail推荐:  

记者日前从沈阳市总工会获悉,从今年起,该市每年都将设立905万元资金,作为对市级以上劳模帮扶慰问的补助资金。这一制度将使沈阳市6800名市级以上劳模受益。

据沈阳市总工会副主席王勤介绍,沈阳现有市级以上退休劳模3604名,其中71%是企业退休劳模,他们当中很多人退休金偏低,且年老多病,生活困难。为此,沈阳市政府日前出台了《关于进一步改善市级以上劳动模范待遇的意见》,决定从今年起设立905万元补助资金,其中财政拨付600万元,市总工会配比305万元,提高劳模待遇。

资金使用范围涵盖劳模生活困难帮扶救助金、医疗帮扶救助金、特殊困难帮扶救助金和慰问金4项。《意见》同时明确,劳模帮扶救助金的申请、核准和发放工作由沈阳市总工会负责。

劳模生活困难帮扶救助金,对月收入低于社会平均工资标准的退休劳模予以差额部分的补足。对于月收入低于沈阳市最低工资标准且丧失劳动能力的在职劳模,每年发放一次性救助5000元。

劳模医疗帮扶救助金,对企业退休劳模住院,个人承担2万元以内医疗费的,按70%比例救助,超过2万元部分按80%比例再次救助。劳模去世给予家属一次性救助2000元。

劳模特殊困难帮扶救助金,劳模本人遭受意外伤害或家庭遭遇突发事件导致暂时困难的,一次性救助3000元到5000元。对于困难劳模子女在高中、大学就读的,每年可获救助金3000元。

劳模慰问金,春节期间劳模慰问金500元,日常走访困难劳模发放慰问金1000元。

今年63岁的辽宁省劳动模范、沈阳建筑材料公司退休职工邹玉洁说,“这些年多亏了工会帮助,还资助孩子上学。如今又出台改善劳模待遇的好政策,我心里特别高兴。”(记者刘旭)

(责编:闫妍、秦华)
新闻检索:    

全总要闻

全总发布会

劳动观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