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发布十大劳动争议典型案例
10个风险防范点提醒企业和劳动者注意
2015年06月25日09:44 来源:工人日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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因劳动者违纪而解除劳动合同,用人单位在解约前须征求工会意见;离职手续未办完,工资应该照样发;试用期内单位也不能让员工随便走人……北京市劳动人事争议仲裁委员会今天首次发布10个劳动人事争议典型案例,并从中提炼出10个劳动争议风险防范点,提醒企业和劳动者注意。
据介绍,这10个案例是在北京市劳动人事争议调解仲裁系统审结的6万余件案例中,经过分析、整理,选出的最易出现、劳动者和用人单位都十分关注的争议。
本次公布的10个案例涉及工资、解除劳动合同、确认劳动关系、工伤待遇赔偿等常见却不易把握的劳动争议。针对这些案例,北京市劳动人事争议仲裁机构提炼出10个风险点提供给劳动者和用人单位双方,指导、规范用工行为,帮助双方有效预防和及时化解劳动争议。这10个风险预防点主要内容包括:一是离职手续未办完,劳动者工资应照发;二是不缴社保,劳动者虽自愿企业仍违法;三是客观情况发生重大改变,双方协商不一致的,企业可解除劳动合同;四是试用期内用人单位也不能让劳动者随便走人;五是劳动者与用人单位就解除或终止劳动合同达成一致意见,双方就应履行;六是同事证言可作为劳动关系确认依据;七是因劳动者违纪而解除劳动合同,用人单位五项证据缺一不可;八是劳务派遣职工遭遇工伤,用人单位和用工单位都有赔偿责任;九是女职工产检、产假期间的工资应照发;十是劳动者加班应注意保留证据。
据统计,近5年,北京市劳动人事仲裁机构共受理劳动争议案31.55万件,共涉及劳动者31.55万人。
目前,北京市劳动争议案件类型主要集中在劳动报酬、经济补偿和赔偿方面,涉及劳动报酬的约占54.75%,涉及经济补偿和赔偿的约占27.78%,其他的约17.47%。(通讯员闵丹 记者郭强)
(责编:闫妍、秦华)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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