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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何发挥工资指导线调控作用值得关注

张枫逸

2015年07月07日09:45  来源:工人日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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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市近日公布了2015年企业工资指导线。据不完全统计,截至6月24日,目前全国已有8个省(区、市)发布了2015年的企业工资指导线。与去年相比,这些地区的工资指导线无一上调,涨幅均为持平或下降。

8省份工资指导线较去年无一上调,其中北京等地建议上涨幅度连续两年有所下降,这一消息传出,让一些网友担心工资水平上涨步伐放慢,会不会跑输物价?其实,对于工资指导线的起伏变化,公众并不用太在意。工资指导线只是政府根据当年经济发展调控目标,向企业发布的年度工资增长水平的建议,并不具有强制约束力。具体涨多少工资,应由企业根据自身情况,经工资集体协商后最后确定。

不过,对于政府部门来说,“工资指导线无一上调”则应引起重视和思考。企业工资指导线的制定主要是依据当地经济发展情况、物价水平、就业、人工成本等因素,因此可以视作经济运行的“晴雨表”。2008年金融危机后,国内多地就普遍下调了工资指导线,广东等地甚至将下线定为零或负增长,允许经济效益下降或亏损的企业可以暂不增加工资或与职工协商合理降低工资水平。如今,8省份工资指导线较去年持平或下调,也在一定程度上反映出当前经济增速放缓、企业用工成本上升和利润空间缩小的现状。对此,有关方面应考虑大力为企业减税减负,以增强企业涨工资的空间,从而惠及广大职工。

“工资指导线无一上调”的另一方面,在于限制垄断企业工资增长幅度。相比工资机制市场化的民营企业,工资指导线对于国企的实质意义更大一些。毕竟,前者要考虑成本收益,量入而出,后者则可以上报亏损争取支持。而相比经济下行带给民营企业的冲击,国企凭借垄断地位可以保障利润,从而有继续大幅涨薪的欲望。据报道,上述公布工资指导线的地区均对于国企工资上涨作出了更严格的要求。其中,山西省人社厅就规定,垄断企业工资增长幅度原则上不得突破基准线;北京则针对承担公共服务国企和竞争性国企,分别做出了不得突破基准线和上线的要求。因此,工资指导线的推出有助于“提低、扩中、控高”,保障普通职工收入稳定增长,抑制垄断行业工资的过快增长,缩小日益扩大的收入差距。

与工资指导线的制定相比,如何发挥其调控作用,更值得关注。一方面,市场经济下,企业成为分配主体,实行自主分配。另一方面,要想广大职工工资水平逐步提高,推动收入倍增计划实现,又需要政府通过某种形式来对企业工资水平的确定进行宏观调控和指导。企业工资指导线公布后,有关部门应进一步完善配套措施,比如,对职工开展工资集体协商进行帮助和指导,增强职工话语权,维护职工权益;对有效益故意不增加职工工资的企业进行预警通报,取消评先资格。

(责编:王金雪、秦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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