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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东惠州探索和完善工会法律顾问等系列依法治企制度

“职工的事情要依法依规解决”

2015年07月07日09:42  来源:工人日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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编者按

职工遇到难题,怎么办?答案是,找工会! 

可是,工会又怎么解决呢?

答案是,依法办!

贯彻党的十八届四中全会精神,构建和谐劳动关系,就意味着工会要立足根本,依法维权,把工会工作纳入法治轨道,依法维护职工的合法权益,并且在职工群众中倡导法治思维法治方式,帮助和引领职工群众形成法治意识和法治共识。 当职工遇到纠纷难题,不找拳师找律师;有纠纷,不找市长找院长(法院院长);有事情要办,不找批条(领导批条)找法条(法律条款),这才是职工群众真正养成了法治习惯。 在当前日益复杂的劳动关系面前,工会要进一步加大学法、普法力度,倡导工会组织自身和职工群众形成法治共识,让所有人都怀着一颗敬畏之心遵法守法,培养依法用法的习惯,让法治思维延伸到每个职工生产生活的方方面面。

今年初,广东惠州市提出了将法治的乡土实践向企业延伸,进而探索试点“法制副厂长”,这一构想引起了广泛关注。 作为我国劳动关系争议凸显地区和改革前沿,具有大量民营经济的惠州推出此举措对构建和谐劳动关系有何影响?

《工人日报》记者赴惠州采访了解到,惠州市各级部门和工会,坚持法治思维构建和谐劳资关系的理念。在企业和职工出现劳动争议之时,工会律师顾问、第三方律师等力量的介入,使劳动双方的行为均规制在了法律范围之内。随后,在这样实践的基础之上,惠州提出了“法制副厂长”等进一步依法构建和谐劳动关系的设想。

风波起: 法治思维方式解决劳动争议 日立乐金光科技(惠州)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日立乐金公司)是惠州列入依法治企试点的15家企业之一。这家连续多年保持着世界光驱市场占有率第一的合资企业,一年来因为停工风波而备受外界关注。

然而,这场风波在短短一天之内便基本平息,而整个企业的生产不仅未受到影响,甚至超额完成了当年年度计划。

2013年3月1日,为了应对2008年金融危机对市场大环境造成的影响及顺应IT行业近年来发生的变化,原乐金电子(惠州)有限公司进行分立合并,变更为如今的日立乐金光科技(惠州)公司(以下简称日立乐金公司)。日立乐金公司的工会主席刘昆仑主席告诉记者,当时的分立合并公司都是依法依规地进行,“召开的职工代表大会还邀请了市、区两级两级劳动部门及律师到现场进行见证。而职工的劳动合同问题也依据《劳动法》第33、34条依法解决了。”

但在接下来一年多时间里,由于公司改革的步子超过了职工的设想,同时职工的工资福利迟迟未做出调整,职工间不满情绪滋生,各种关于公司分立合并过程合法性的谣言也甚嚣尘上。 而发现这些苗头之后,工会马上与这些职工进行沟通,了解他们的诉求。当时企业和工会的态度也非常明确,那就是一定要依法依规地解决这件事情。刘主席说:“这不是拿点钱出来发点奖金就散了的事情。如果拿中国话来说,就是‘按下葫芦起来瓢’,今天这件事情过去了,明天也还是会出现。我们不会接受私下妥协的这种方式,我们一定要依法依规地确认这件事情。如果职工提出来这件事情违法,那我们就提交劳动仲裁,如果是最终判决下来的确违法,那么公司应该赔的就会赔偿。” 但并不是所有的职工都认同。2013年4月16日下午,近60名职工发起停工。 事情的紧迫性,让工会加快了与企业和员工双方沟通的步伐。一方面,工会法律顾问迅速介入,了解工人诉求,引导其合法维权;另一方面,工会与公司管理层展开紧急对话,督促其正视工人合法诉求,并对工人关注的工资福利问题进行了磋商。得益于企业的守法经营和工人的合法维权,事情最终找到了解决方案,历时一天半。

而对于工人要求的公司就分立合并不合法进行赔偿一事,公司及工会仍然坚持通过法律途径对争议做出权威的仲裁。并主动向工人提供资金邀请第三方律师参与到诉讼当中。最终,通过劳动部门和司法部门裁定,日立乐金公司分立合并过程合法。风波至此完全平息。

风波后: 工会法律顾问制度将得到推广 这次日立乐金公司停工风波的顺利解决,工会律师团制度功不可没。正是因为这套面向工人的法律顾问制度与公司法务体系形成相互制衡,才能够事情在合法的范围内进行。工会律师团制度早在2005年公司工会与商盾律师事务所相互结成合作单位时就建立起来。刘主席说:“律师事务所和企业工会结合在一起,能够给工会提供更加专业的法律咨询,对工会发挥维权职能,起到更好地的作用。”

如今,惠州市更多的企业都可能享受到工会律师的好处。 跟其他省市的工会一样,惠州市总工会设有市工会法律服务律师团,切实维护职工合法权益,充分发挥法律工作者在协调、引导和规范劳动关系中的重要作用,而在惠州市下辖的惠城区、惠阳区,还单独成立了的区总工会法律服务律师团。但近年来,由于受到国内外经济大环境的影响,惠州市很多企业都面临着经营困难的问题,劳资纠纷也频频出现。惠州市总工会维护部部长黄炳忠说:“去年以来,惠州的劳动争议案件发生率明显增多,对劳资关系和谐构建提出了更高要求。”工会律师团对依法处理劳动争议案件发挥了重要作用。

此后,惠州市总工会还提出要在全市建立起企业工会法律顾问制度。在这项制度中,惠州市总工会将组建一支100名律师的队伍,每位律师负责3家非公企业,在共300家企业内开展法律培训,法律宣传,法律解答,法律援助工作。这批律师团队全部由总工会出资组建。市总工会维护部的工作人员说,在以前,市总工会在接到工人的求助后,会从市律师团中指派若干名律师进行法律援助等工作,但法律顾问制度的推出,能够使这一系列工作落实到每一家企业当中,使工会的法律服务深入到基层,就能够在更好地为职工争取合法权益。 “其实企业在发展过程中都会遇到这样那样的问题,这是很正常的,连一个家庭都会有些小吵小闹,更何况是一家企业?关键是出了事情要怎么解决,”刘主席说,“只有走法律途径才能真正解决这个问题。” 而如今,这项企业工会法律顾问制度具体方案已经提交广东省总工会。

新设想: “法制副厂长”呼之欲出 在依法协调劳资关系方面,惠州市探索的不仅仅有工会法律顾问制度,还将有更创新的举措。自2009年以来,广东省惠州市开始试点村(居)委“法制副主任”制度,共有886法律工作志愿者受聘全市1249个村居担任“法制副主任”,积极为村(居)提供公益性法律服务,满足了基层法律诉求,畅通了矛盾纠纷化解渠道。正是在“法制副主任”成功推进的工作经验基础上,惠州在今年初提出了“法制副厂长”的构想。

“不同于部分企业里已有的公司法务和工会律师顾问,‘法制副厂长’需要承担更多的公共服务职能。”惠州市法制局有关负责人表示,“法制副厂长”一方面协助企业制定法律文书、合同,主动介入决策事项的法律风险评估,同时对企业的治安防范、安全生产、环境保护等进行监督;另一方面,还要充当中间协调人的角色,在提高员工法律意识,协调劳资关系方面发挥作用。”(实习生 邓子慧 肖少优 记者 叶小钟)

(责编:王金雪、秦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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