建立5级职工服务网络
山东工会“上门”为职工提供法援
2015年07月17日09:39 来源:工人日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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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现在才知道,签订了劳动合同工资就有保障。”在山东淄博市一个建筑工地上,农民工老张拿到市总工会免费发放的法律法规明白纸和《劳动合同法》仔细阅读后如是说。
据了解,“六五”普法开展以来,山东各级工会把依法维护职工合法权益作为重点,充实和完善了工会法律援助制度。目前,全省已建立工会法律服务援助机构1090个,仅去年1年就受理涉及职工切身利益案件4674件。
为促进基层工会职工服务中心转型升级,今年,全省共拨付17个市、137个县总工会职工服务中心转型升级建设费1880万元。在市、县两级工会普遍开展职工法律援助工作的基础上,目前,正逐步向乡镇、街道和社区延伸服务,建立起辐射乡镇(街道)、社区和企业的5级职工服务网络,变“坐等服务”为“上门服务”,就近就地为职工特别是困难职工、农民工提供及时的法律服务。
为最大限度地服务职工,山东工会积极与多部门协调,相互配合开展职工法律服务及援助工作。省总与省司法厅联合下发文件,在全省开展公职律师试点工作,为工会法律服务和法律援助队伍充实骨干力量。同时,省总制定下发《法律人才队伍建设三年规划(2014—2016年)》,明确要求各级工会大力加强工会公职律师队伍建设,引进、培养和聘请一批高层次、高素质、复合型工会公职律师或具有法律职业资格的法律人才,为工会和职工提供专业法律服务。
截至目前,该省已建立工会劳动法律监督组织8万余个,配备专兼职工会劳动法律监督员18万余人。去年,全省工会劳动法律监督组织受理违法、违规案件6148件,其中基层监督组织自行处理4635件,提请劳动监察部门处理847件。(记者孙覆海 丛民 通讯员赵玉玲)
(责编:闫妍、秦华)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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