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力推工作全面落实 力保职工“应休尽休”

广西:近七成企业职工享受带薪年休假

下一步将建立年休假计划备案制度和执行情况报告制度

2015年07月30日09:50  来源:工人日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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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月24日,广西壮族自治区政府召开新闻发布会,就广西职工带薪年休假制度的制定、推进落实情况、督促检查情况进行了通报。通报指出,目前广西全面落实职工带薪年休假工作初见成效,但依然面临许多困难和问题,仍需各方形成合力,持续推进。

据统计,广西全区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享受年休假全休的人数,2011年约为34.9万人,2014年约为68.1万人,占当年享有休假权利总人数的82.5%;部分休假和未休假人数逐年减少,到2014年占比仅为5%。

企业方面,国企以及管理规范的各类民营企业已经基本落实该制度。自治区国资委2014年对所监管的41户企业(职工约为19.9万人)进行抽样统计,实际完成年休假职工约占总人数的68%。自治区总工会2014年对3600名企业员工进行问卷调查,70%的职工依法享受了年休假。

为推进职工带薪年休假工作的全面落实,2013年自治区党委专门下发一个关于安排休假的通知强调,每年暑期分两批安排全区机关干部相对集中休假,让领导干部带头休假。

广西各级人社部门、国资委、总工会督促企业与职工签订《劳动合同》、《集体合同》时,把职工年休假制度的相关内容明确约定在合同中,以合同的形式明确职工年休假的权利,并监督企业执行到位,同时还明确了职工享有带薪年休假的条件、标准和待遇。

据自治区人社厅副厅长潘志金介绍,虽然年休假工作在广西初见成效,但部分机关事业单位年休假安排和管理制度不够完善,单位人事部门不能及时掌握工作人员个人休假与否的情况;企业一线职工由于实行计件工资制或绩效考核,为了完成或超额完成计件额度,许多职工不得不放弃年休假;企业职工维权意识不强;行政督查力量严重不足。这些都使得休假制度执行不到位甚至未休假的现象仍然存在。

针对这些现象,据悉,下一步广西将在全区机关事业单位建立年休假计划备案制度和执行情况报告制度,力争“应休尽休”。国资委将企业执行职工年休假情况作为企业领导绩效考核的内容之一,如有违反的情况,一经查实,将扣减相关责任人的绩效薪酬。

工会方面,自治区总工会副主席廖志刚指出,当职工的带薪年休假权益受到侵害时,工会要主动介入,积极帮助职工与用人单位进行交涉、协商,要求用人单位落实带薪年休假制度规定,安排保障好职工的带薪年休假权益。(记者庞慧敏 实习生颜树花)

(责编:闫妍、秦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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