协商议题从职工诉求中产生 合同条款经职代会逐项表决
江苏:让职工真正成为集体协商主角
省总发文要求加强职工对集体协商的全程参与和普遍受益
2015年08月06日09:03 来源:工人日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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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更加注重加强职工参与,让广大职工的关注、参与、受益、评价、监督,成为促进集体协商提质增效的目标指引和不竭动力。”日前,江苏省总工会下发《关于加强职工参与促进集体协商提质增效的意见》,对工资集体协商工作提出新要求。
据悉,截至5月底,江苏集体协商、集体合同建制企业已达11.89万家,区域、行业集体合同覆盖企业23.59万家,共惠及1600万名职工。实践中,全省各级工会通过加强宣传、培训,开展“职工话协商”活动,推广职代会审议集体合同草案使用电子表决器等措施,注重提高职工对集体协商的知晓度、参与率、受益面和满意度。省总工会2014年8月对5094名职工无记名问卷调查显示,89.77%的职工对工资集体协商有一定了解,73.16%的职工认为工会代表职工开展工资集体协商对维护自身利益有积极作用。
江苏省总工会主席邢春宁表示,工会坚持依靠职工开展集体协商,真正让职工当主角,有利于增强工会组织的吸引力、凝聚力,让职工对工会“信得过、靠得住、离不开”。
江苏省总提出,全省各级工会既要指导和督促企业积极尊重职工主体地位,切实保障职工在集体协商中“谈的权利、谈的过程和谈的结果”,更要坚持以职工为中心,加强制度设计,注重规范运行,进一步加强职工对集体协商工作的全程参与和普遍受益。
省总要求,真正让职工成为集体协商主角,必须坚持职工方协商代表经由职工民主选举产生,其履职情况向职代会报告并接受职工民主评议和监督;必须坚持协商议题从职工诉求中产生,表达多数职工的真实意愿;必须加强职工方协商代表与其他职工的沟通交流和互动促进,引导职工以理性方式、合法途径对集体协商施加积极影响;必须严格履行职代会审议通过集体合同草案程序,积极倡导对集体合同草案中的核心条款,通过无记名方式逐条表决;必须突出关注普通职工特别是一线职工利益的基本保障与合理改善,探索劳动要素按贡献参与初次分配实践力度;必须加强职工对开展集体协商、履行集体合同情况的评价、监督,倒逼集体协商提质增效。
省总同时要求,全省地方和产业工会总结集体协商典型案例、考核评价基层集体协商工作、表彰集体协商先进,将更加突出职工对集体协商工作的知晓度、受益面和满意度。(记者王伟 通讯员林立兵)
(责编:闫妍、秦华)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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