春查劳动合同签订 夏查劳动安全保障 秋查社会保险参保 冬查工资报酬支付
江苏工会劳动法律监督启动“四季行”
扩大“昆山经验”,同步推行用人单位劳动用工监督评估改进行动
2015年08月13日09:31 来源:工人日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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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春查劳动合同签订、夏查劳动安全保障、秋查社会保险参保、冬查工资报酬支付”——针对引发劳动争议较为突出的四大问题,江苏省总工会近日专门下发通知,从7月起,全面启动工会劳动法律监督“四季行”活动暨用人单位劳动用工监督评估改进行动三年计划,通过用人单位外部监督和内部监督两种方式,推动用人单位更好贯彻实施劳动法律法规,依法保障职工合法权益。
据介绍,工会劳动法律监督“四季行”活动以基层以上工会为实施主体,按照《江苏省工会劳动法律监督操作指南》有关流程,分四季有重点地对本辖区内的用人单位劳动用工情况开展监督服务,属于用人单位外部监督。比如,一季度,针对用人单位新招聘员工或续签劳动合同等情况,集中开展“春查劳动合同签订”专项行动;二季度,针对夏季高温劳动安全事故易发多发的特点,集中开展“夏查劳动安全保障”专项行动;三季度,针对事关职工切身利益的社会保险费申报缴纳情况,集中开展“秋查社会保险参保”专项活动;四季度,针对岁末年初容易发生欠薪、讨薪事件,提前集中开展“冬查工资报酬支付”专项活动。
而用人单位劳动用工监督评估改进行动则是一种内部监督形式,通过用人单位工会“自诊”,化解劳动纠纷隐患。
此前,针对一些用人单位及其负责人不懂或不遵守劳动法律法规,容易引发劳动纠纷的情况,昆山市总工会于2012年在全市企业探索推行劳动用工风险评估机制,实施近3年来,检查发现的9731个风险点,全部落实了整改措施,有效化解许多潜在的矛盾隐患,促进了劳动关系和谐稳定。最近,昆山市总劳动用工风险评估项目被列入国家级第二批社会管理和公共服务综合标准化试点名录。
在全面推广昆山及扬州等地实施企业劳动用工风险评估监督经验做法的基础上,江苏省总决定在全省推行用人单位劳动用工监督评估改进行动,充分发挥用人单位工会第一防线作用,对劳动用工情况进行自我监督、自我评估和自我改进。
江苏省总工会主席、党组书记邢春宁说,用人单位外部监督与用人单位内部监督相结合,集中监督与日常监督相协调,将切实推动用人单位遵守劳动法律法规,规范劳动用工行为,依法保障职工特别是农民工合法权益,不断减少违规用工风险和不必要的劳动纠纷,促进劳动关系和谐稳定。(记者王伟 通讯员谢丹娜)
(责编:闫妍、秦华)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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