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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企业不裁员少裁员可申请“稳岗补贴”

标准为失业保险费总额的40%

2015年09月07日14:11  来源:工人日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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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月6日起,凡在北京地区注册的企业,上年度未裁员或裁员率低于本市城镇登记失业率的,可获稳定岗位补贴。

日前,北京市人力社保局、财政局、发改委、经信委四部门联合发布《关于失业保险支持企业稳定岗位有关问题的通知》,明确凡在北京地区注册的企业,采取有效措施不裁员、少裁员,稳定就业岗位的,可申请稳定岗位补贴,补贴标准为本单位失业保险费总额的40%,所需资金均从该市失业保险基金中支出,申请的稳岗补贴可用于职工生活补助、缴纳社保费、转岗培训、技能提升培训等相关支出。

《通知》规定,企业申请稳岗补贴需要满足两大条件:在北京市依法参加失业保险并足额缴纳失业保险费,同时上年度未裁员或裁员率低于上年末北京市城镇登记失业率。据了解,2014年末北京市城镇登记失业率为1.31%,裁员率低于这一数据的企业,就可提出申请。

今年9月6日至16日,符合条件的北京市企业可向参保所在地区县人力社保局提出补贴申请。区县人力社保局集中受理申请材料后5个工作日内上报市人力社保局。

据了解,本项稳岗补贴政策将执行至2020年底,企业同一年度内可申请一次。(记者郭强 通讯员闵丹)

(责编:闫妍、秦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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