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建工会出实招服务农民工
●每年组织10万农民工培训 ●今年农民工会员增加15% ●欠薪报告工作延伸到全年 ●实现法律维权“全程帮”
2015年09月10日09:55 来源:工人日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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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组织开展订单式、定向式、购买服务式培训,每年全省三级工会组织开展10万名农民工技术培训,其中3万名农民工通过培训技术等级得到提升。”日前,福建省总工会下发了《关于进一步加强农民工工作的意见》,对农民工入会和服务工作提出了具体要求。
福建省将强化工业园区(开发区)工会组织建设。到2015年末该省现有省级以上工业园区(开发区)全部组建工会并实现达标,到2016年末全省设区市级工业园区(开发区)90%以上建立工会组织并达标。确保今年底全省农民工会员数量比2014年净增15%以上。
大力实施农民工素质提升规划。在企业中大力开展“师带徒”活动,每年结对1万对,并安排专项资金,鼓励优秀农民工考取技师资格,今年起对与该省用人单位签订3年以上劳动合同,当年考取相应技师职业资格证书的农民工给予一次性奖励,高级技师奖励可达1000元。推进工业园区(开发区)职工文体活动中心建设,积极推动在工业园区(开发区)建设面向普通职工,开放式、便捷式、俭约式的,集体育、文化、教育等功能为一体的职工文化活动中心,打造工会服务农民工新平台。
健全完善农民工欠薪报告和处理制度,强化劳动法律法规监督检查。将农民工欠薪报告工作从“两节”等重大节日向全年延伸,建立休息日工会干部值班制度。各级工会对重大欠薪案件要依法依规第一时间向当地政府有关部门、上级工会和企业主管部门报告;指导农民工与企业签订劳动合同,帮助指导企业建立集体协商和集体合同制度,强化固化对劳动合同和集体合同的督查工作;每年至少1次联合有关部门开展农民工参保情况的专项抽查活动,督促用人单位依法为农民工缴纳各项社会保险,推动建筑施工企业农民工依法全部参加工伤保险。
此外,还将开展农民工专项帮扶慰问活动,实现法律维权“全程帮”。把符合条件的困难农民工全面纳入建档范围。延伸职工“大病补助”活动,由省总安排专项资金,对符合条件的农民工,在享受原有职工医疗互助“大病补助”后,每个档级补助标准再上浮30%。鼓励农民工遇到劳动纠纷或者劳动争议,首先采取协商和调解方式解决,对农民工在国家规定的劳动经济权益范围内受到重大侵害、确实需要通过诉讼途径才能解决问题的案件,各级工会为其提供全程法律支持,承担其仲裁和诉讼过程所需要的诉讼、律师代理等费用。(记者吴铎思)
(责编:闫妍、秦华)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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