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增强服务能力   激发基层活力

辽宁省沈阳市总大幅增加服务职工和下拨基层经费比例

首批下拨经费二千四百万元,支持十一个区六十九个项目实施

2015年11月02日09:44  来源:工人日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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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日前,沈阳市总工会主席办公会决定,下拨经费2400万元,支持所属11个区69个项目实施。此举标志着帮助企业和职工应对经济下行压力的《沈阳市总工会优化支出结构,改进预算管理,提高经费使用效能的意见》(以下简称《意见》)已正式实施。

  《意见》将服务职工经费从43%增至65%,下拨区和开发区经费由15%增至24%,资本性支出经费由过去的33%降至18%,年度经费结余也大幅度下调,仅占总收入比例的5%。以明确的《意见》规定大幅度增加服务职工和下拨基层经费比例,这在辽宁省工会系统尚属首例。

  据介绍,目前沈阳市经济发展面临下行压力。“《意见》的适时出台,其宗旨就是要推动工会工作重心下沉,将更多的资金用于服务职工,减轻职工因企业经营困难对生活产生的影响。”沈阳市总工会有关负责人表示。

  下拨区和开发区经费比过去增加了9%,区、开发区总工会的年度经费将增加2400万元,增幅达60%。为保证基层将调增的经费真正花在服务职工的刀刃上,沈阳市总明确规定,增补的经费全部按照“项目制”补助和购买服务的方式进行,不搞平均分配,不吃“大锅饭”;同时,要求各级工会依据突出工作主题、项目独立完整、适应广大职工需求、能够产生较好的实际效果和社会影响等标准,按照“认真筛选、择优申报”的原则,切实提高申报项目的科学性、有效性和可操作性。

  目前,沈阳市总出台的《意见》以及相应的《沈阳市总工会关于实施工作主题项目制工作方案》让各区工会备受鼓舞。在沈河区,“每个局公开办事大厅增设一个工会服务窗口,提高工会服务的影响力和贴近性”;在大东区,“每个街道设一个农民工办事点”;在和平区,“所属15个街道建立三级帮扶体系”;在皇姑区,“建立5个职工心理辅导咨询室”;在铁西区,“建劳模创新工作室,开展科技攻关,技能培训”……

  为确保项目资金安全有效运行,沈阳市总还将对项目实施的全过程进行督查督办、财务检查、审计监管和纪检监督,坚决杜绝截留、挪用、冒领和随意扩大资金使用范围等现象。

  “这是市总立足工会长远发展、加强财务制度建设、夯实服务职工基础的一项重大改革和创新之举。”沈阳市总工会常务副主席周荣生表示,将有利于增强服务职工能力,激发基层工会活力,促进工会经费使用科学化、法制化,推动落实“五大提升工程”,促进沈阳工会工作健康可持续发展。(顾威 朱少凡)

(责编:王婉莹、秦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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