制定完善30多项制度 建立风险预防机制
山西工会狠抓党风廉政建设筑牢反腐堤坝
省总纪检组分别对相关单位领导成员进行集体廉政谈话和诫勉谈话,并公开通报违纪情况及相关人员
2015年11月19日10:37 来源:工人日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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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今年11月底前各直属单位配齐纪检组长,致函各市市委建议年底前各市总工会配齐纪检组长。”如此雷厉风行的做法,是日前召开的山西省工会党风廉政建设座谈会作出的决定。专门召开党风廉政建设座谈会,近年来在山西工会系统还是第一次。
山西省总党组历来高度重视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特别是去年9月以来,把党风廉政建设摆在更加突出的位置,全面贯彻中央和省委的重大决策部署,各项工作都取得了明显成效。去年9月,省总纪检组以党组文件下发《山西省总工会关于进一步加强反腐倡廉建设的意见》,今年1月,又在全国工会系统率先出台《关于落实党风廉政建设党组主体责任的实施办法(试行)》,并建立系列廉政谈话制度,把廉政教育纳入工会干部培训的必修课程。
近两年来,山西省总纪检组收集了机关各部门和基层工会干部300多条意见和建议,并把监督执纪问责同群众路线教育、学习讨论落实活动、“三严三实”专题教育等相结合,强化整改、认真落实。具体操作中,首先细化整改任务、明确整改责任,同时制定完善了30多项制度,建立风险预防机制。同步坚持监督检查,先后两次对5个领导班子成员进行集体廉政谈话,3次有针对性地对两个单位的主要领导进行诫勉谈话。此外,还4次组织抽调有关人员进行明察暗访,公开通报违纪情况及相关人员,推进了工作作风的明显好转。
山西省人大常委会副主任、省总工会主席田喜荣在座谈会上提出,工会干部特别是各级工会领导干部要把严守纪律和严明规矩摆在更加突出的位置,要在守纪律、讲规矩上身体力行,做好表率。同时,要严守政治纪律、组织纪律和廉政纪律,坚决克服“机关化、行政化、贵族化、娱乐化”倾向。要明确各级工会党组织的主体责任,党委(党组)班子其他成员要落实“一岗双责”要求,坚持主动作为,通过抓好党风廉政建设促进和推动业务工作。(记者刘建林 通讯员王雨西)
(责编:闫妍、秦华)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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