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百万职工每年可协商涨工资【2】
三年内85%以上企业工资集体协商
2015年04月14日14:16 来源:北京日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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明年,将建立完善集体协商质量评估体系和工作机制,依法规范协商代表产生、集体协商、审议备案公布和协议履行程序。截至年底,百人以上典型示范企业要达到50%。
2017年,提高协商质量,通过对形式、内容、程序、协商、履约、评价等方面测评,推出一批质量达标、效果明显的典型示范企业。
2018年,借助人大、政协以及协调劳动关系三方等相关力量,开展专项行动。内容包括看工资集体协商要约书、应约书,看工资集体协商会议纪要,看工资集体合同签订情况说明,看工资集体合同文本;查集体协商过程是否规范,查工资集体合同是否备案,查工资集体合同是否得到切实履行,查不应约、不整改、不履约的企业。同时,还将对合同履行情况进行跟踪督查,曝光违反合同约定、损害劳动者权益且拒不改正的企业。
社保待遇也在协商之列
据介绍,工会组织将重点解决协商缺乏实效的问题,防止协议无实质内容。
企业独立协商时,合同中必须有“重磅”内容,包括职工年度平均工资水平及调整幅度;本企业最低工资标准;奖金、津贴、补贴的具体数额及分配办法;加班工资;劳动定额标准和计件单价;社会保险及双方认为应当协商的与工资相关的其他事项。有关负责人表示,重点将围绕一线职工工资增长水平、高技能人才鼓励机制、女职工特殊保护、农民工和劳务派遣工工资同工同酬问题开展协商。今后还要对企业协商进行“个性化”指导,引导不同规模、不同所有制、不同经营状况的企业找准不同的协商方式和内容。
对于经营效益较好的企业,要注重职工参与,突出协商工资水平、增长幅度和福利待遇,缩小收入差距,使协商条款尽量细化量化,保证职工共享发展成果。职工收入总体较高的企业,重点协商加值班、带薪休假、职业发展、舒心工作等问题,扩大职工对企业事务的知晓参与,充分尊重职工。
经营困难效益不佳的企业,要突出协商工资支付保障、社会保险费足额缴纳等问题,健全职工诉求理性表达渠道,理顺职工情绪,增进沟通理解,稳定职工队伍。
由于工资协商内容复杂、政策法律要求高,市总工会将扩大专职指导员队伍规模,为产业工会配备不少于两名市级专职指导员,为区县总工会配备不少于5名市级专职指导员。(记者 袁京)
(责编:闫妍、秦华)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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