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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些“互联网+”企业不与劳动者签订劳动合同

李丹青

2015年08月18日10:07  来源:工人日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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图①一家“互联网+”洗车公司员工正在上门给客户洗车。

图② 8月14日,北京市朝阳区,劳动者在仲裁院门外等候结果。记者 王伟伟 摄

8月11日正午,顶着烈日,赵亮(化名)来到了北京市朝阳区劳动人事争议仲裁委员会,提交仲裁申请材料。他说他是公司第三拨来申请劳动仲裁的职工。

赵亮是一家在北京、上海等地知名的“互联网+”餐饮企业的厨师。这家公司拥有一个手机网上平台,消费者可以手机下单选择厨师上门服务。这项“互联网+”服务新类型受到了京沪等地消费者热捧。2014年12月27日,经同乡群介绍,赵亮来到该企业北京劲松门店工作。

第1天上班,1张入职登记表,1次试菜,月休2天,固定的保底薪酬,“全日制”登记,赵亮入职了。之后又经过了15天的礼仪、菜品培训后,“赵亮们”便开始接单了。公司并未和赵亮签订劳动合同,也没有社会保险。

开始的三四个月,他每月20单左右。如果有订单,就直接准备食材,上门服务;如果没人下单,那他们就要每天早上10点去门店点名签到,下午6点下班。

今年4月前后,公司便开始薪资“改革”,保底薪酬被降了三分之一。

“碰巧那段时间‘爆单’,每天起早贪黑,买了大兜儿小兜儿的菜和调料,挤公交、地铁去客户家做饭。”赵亮如此“卖命”工作,却没有劳动合同的保障,随意被公司降薪。

《工人日报》记者在该公司劲松店外见到了刚下班的厨师刘强(化名)。他告诉记者,他同样没有签劳动合同。当问到公司现在是否点名签到时,小刘说,“没有单的话,每天早上10点店内点名,下午6点下班。”

“ 降薪的风波还没过去,5月25日,公司让我们签‘合作协议’,约定双方属于‘合作’关系,我们通过公司平台,提升自身知名度。”赵亮告诉记者,公司称“双方不存在任何人身隶属关系,不直接或间接构成劳动关系”。

看完协议,很多厨师都觉得“一直以来都是公司雇我们干活,拿的是工资,是劳动关系,怎么会变成合作呢”。厨师们被告知“如果不签协议,第二天不用上班了。”无奈之下,赵亮被迫签了。然而,“签了之后没两天,公司又让我们重新签了一份,要求把入职时间由今年5月,改到2014年12月。”

7月底,赵亮向公司提出了离职,同时以“无劳动合同和双休、节假日”,申请劳动仲裁。8月11日正午, 摄氏35度的炎夏,离办公时间还有半个小时,仲裁委员会的门外已经人头攒动,焦灼地等待着开门。

8月11日下午,《工人日报》记者来到了赵亮工作过的劲松门店看到,店内有多位厨师,但当记者问他们是否全职,每天是否点名时,店长张磊(化名)予以否认。张磊说,公司只是一个合作平台,在这儿工作的厨师都是“自由职业者”。

该公司副总裁石涛(化名)随后接受记者采访时也同样表述,“公司只是合作平台,每一个合作的师傅在公司都是一个品牌。他们来时,公司陆陆续续拿出合作协议让其签订。降薪只是合作关系的转变。”

在石涛看来,厨师们坚决提出支付未签订劳动合同期间双倍工资补偿的仲裁,存在“讹钱”嫌疑。

美容、洗车、出行服务……《工人日报》记者在京走访调查多家企业发现,不同类型、定位的“互联网+”公司,对劳动者管理方式各有不同,有些与劳动者签订“合作协议”,但几乎无一例外的是,都不与劳动者签订劳动合同。

(责编:闫妍、秦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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