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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限将至,劳务派遣工转正还是辞退?

■广东一些企业使用“假外包”规避劳务派遣低于10%红线 ■有专家提出建立相应配套制度保护被派遣劳动者的权益

2016年01月05日09:22  来源:工人日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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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闻背景

2014年3月1日起实施的《劳务派遣暂行规定》中明确要求:“用工单位使用的被派遣劳动者数量不得超过其用工总量的10%。”要求企业降至这一比例的时间定为2016年2月底之前。

广东省人社厅近日发布《劳务派遣调整用工方案参考样本》(以下简称《样本》),规定用人单位“至2016年2月29日,被派遣劳动者达到(或低于)法定10%的劳务派遣用工比例”。大限将至,许多企业拟用“假外包、真派遣”的手段蒙混10%的劳务派遣用工红线。有的企业则打算直接辞退劳动者。

“做同样的工作,工资要少2000多元。”市民李先生谈到劳务派遣工的待遇时这么说。作为一名劳务派遣工,他遇到的问题也是许多被派遣劳动者的问题——同工不同酬、社保福利差、无职业培训等。

李先生是广东某电力公司的检修员,在公司工作已5年的他一直是派遣劳务工的身份。李先生说,除了同工不同酬,福利也是逐年下降。从刚开始每月医药费可以报销500元到现在不予报销。另外,由于担心被辞退,他一直不敢提涨薪,但《样本》颁布后,李先生倍感雀跃。“公司已经下发通知了,过一段时间就组织考试,考过了就能转正。”李先生对自己转正很有信心。

有人开心就有人发愁。陈女士就有担忧,“我们公司员工40%以上是劳务派遣工,转正名额少,竞争非常大啊。”陈女士是一家餐饮公司的会计,两年前被派遣到现在的公司上班,她的工资福利比正式员工少一半左右。由于能力并不特别突出,陈女士忧心自己将被辞退。

李先生和陈女士的遭遇并非个案。全国总工会的一项调查显示,2011年被派遣劳动者人数约3700万人,占国内职工总数的13.1%,而记者了解到,很多企业派遣工的比例甚至达到60%以上。

为何企业一直钟情于劳动派遣这种用工形式,既然已经“同工同酬”,为何不直接将劳动者转正呢?

“主要是规避管理责任”,一家纺织企业的胡经理告诉记者,他所在的公司已经实现了劳务派遣的“同工同酬”,但用劳务派遣主要是可以规避“工伤等社保福利的管理”。对于10%的大限,胡经理表示,公司已经在着手引进机器人,代替传统的生产方式。

记者还发现,一些企业把客服电话业务、前台业务等工作进行外包,而这些承接外包工作的劳务公司实际上还是原来的劳务派遣公司,也就是“假外包、真派遣”。

广东省锐光法律事务所律师李德志表示,“劳务派遣已遍地开花,许多企业基于成本和管理的问题,打着法律的‘擦边球’,虽然表面上是承诺工资待遇和正式员工一样,但福利及“五险一金”往往存在差别。”他认为,虽然是降低了劳务派遣工的比例,但劳务派遣工的权益还是没有得到保障。

也有学者指出,劳务派遣新规执行中需要配套相应的制度,不仅保护被派遣劳动者的权益,还需制定人才培养机制,在本质上让职工获得维护权益的筹码。(记者叶小钟 实习生何倚华)

(责编:闫妍、秦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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