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纳入考核内容 健全配套制度

山东完善政府与工会联席会议制度

2016年01月07日09:48  来源:工人日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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日前,山东省政府办公厅印发《关于完善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与本级工会联席会议制度的意见》,提出将联席会议制度建设纳入政府工作规划和工会工作考核的重要内容,要求各级政府和工会高度重视该项制度的建设和完善,创新工作方法和运行机制,健全相关配套制度,使其逐步法制化、规范化。

《意见》明确了联席会议议题内容,包括:通报当地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规划、政府工作中涉及职工利益和工会工作的有关政策措施;工会服务党委、政府工作大局的重要举措和年度重点工作,以及工会对涉及职工切身利益的法规和政策的意见建议;研究关于动员和组织广大职工,为实现地方经济社会发展目标任务、推进地方经济持续健康发展建功立业的有关问题等。

《意见》指出,联席会议一般应每年召开一次。如遇特殊情况和重大问题,经政府与工会协商,可以随时召开。要围绕党委、政府工作大局,深入了解职工队伍发展变化和劳动关系中的新情况、新问题,分析研究维护职工合法权益中存在的突出问题,在深入调研、广泛论证的基础上提出议题方案。议题确定后,由政府办公厅(室)以书面形式或者以协调会方式征询有关部门和单位意见;有关部门和单位应作出正式回复,必要时可联合开展调研,形成具有切实可行对策建议的议题草案,使工会的主张和意见成为政府科学决策的重要依据。

《意见》要求,各级政府和工会要结合实际,将联席会议制度建设纳入政府工作规划和工会工作考核的重要内容。各级政府及相关部门单位要发挥主导作用,加强与工会的沟通与联系,把党政所需、职工所盼、工会所能的事,更多地交给工会组织去办,大力支持工会全面履行各项社会职能,充分发挥工会组织在促进经济社会发展、创新完善社会治理中的积极作用。(记者丛民 通讯员刘晓林)

(责编:闫妍、秦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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