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确保真正用于服务职工

内蒙古工会经费向基层倾斜

2016年03月23日09:41  来源:工人日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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记者日前从内蒙古自治区总工会了解到,近年来,自治区总工会不断加大对基层工会经费的补贴力度,使工会经费向一线倾斜,确保工会经费真正用于服务职工会员。

2015年,自治区总工会出台《内蒙古自治区苏木乡镇(街道)、开发区(工业园区)工会经费收支管理暂行办法》,要求上级工会按照“权随责走、费随事转”原则,通过转移支付、项目化管理及定额补助等方式,把工会经费向乡镇工会和开发区(工业园区)工会倾斜。自此,自治区总工会每年安排不低于550万元的专项资金,依据苏木乡镇(街道)工会和开发区(工业园区)工会的数量、职工总数及工作成效,给予经费补助。

在工会经费向乡镇工会和开发区(工业园区)工会倾斜的同时,各级工会还实行了很多创新做法。如乡镇工会和开发区(工业园区)工会辖区内的小微企业工会经费由乡镇工会和开发区(工业园区)工会集中管理、统一使用,既解决小微企业工会经费因难以开设银行账户独立管理等原因返还不顺利的问题,又解决了乡镇工会和开发区(工业园区)工会经费不足问题。管理小微企业工会经费的工会组织,列出工会联合会及所涵盖小微企业工会名单,以一个或若干个工会联合会为单位进行会计核算。

同时,内蒙古各盟市、旗县工会也加大了对乡镇级工会和开发区(工业园区)工会经费的支持力度。在包头市,仅2015年,市总工会就向乡镇工会和开发区(工业园区)工会下发补贴46万元,市、县两级工会对乡镇工会和开发区(工业园区)工会及其管辖的基层工会建设补贴经费200万元。(记者李玉波)

(责编:闫妍、秦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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