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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律援助 法律监督 集体协商 民主管理

上海工会构建“四位一体”工作体系协调劳动关系

提出目标:工会参与调处和提供法援的劳动争议案件明年达到全市总量的3成;对发生群体性劳动关系矛盾的企业实施100%的劳动法律监督

2016年04月06日15:48  来源:工人日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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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会协调劳动关系要以站稳职工立场为前提,以加强宏观参与为重要方式,以依法治理为根本方法,以构建‘四位一体’的工作体系为基本路径,做到‘正向推进’、‘反向倒逼’相结合。”在日前召开的上海工会劳动关系工作暨预防化解群体性劳资纠纷推进会上,上海市总工会主席洪浩一语道出了上海工会在改革中聚焦工会维护的主业主责,切实转职能、转方式、转作风的又一创新工作。

“四位一体”工作体系由上海市总新成立的劳动关系工作部提出,即工会法律援助、法律监督、集体协商、民主管理。市总还印发了《上海市总工会关于突出维护职能、加强工会协调劳动关系体系建设的指导意见》等相关配套文件。

“工会法律援助、法律监督、集体协商、民主管理这四者相互联系、有机整合、密切配合、形成合力。构建这个‘四位一体’工作体系的基本方法是‘正’‘反’结合、整体推动。”洪浩介绍说,“正向推进”就是对工会组织相对健全、各项协调劳动关系制度基础相对较好的企业,以正面指导和推进的方法,有序预防和解决各类影响劳动关系和谐的问题;“反向倒逼”,就是对工会组织和协调劳动关系制度不健全、工作基础薄弱,劳动关系隐患较多,劳动关系矛盾多发频发的企业,以“倒逼”的方式,推动其建立完善劳动关系协调制度。

据介绍,上海市总将建立完善集劳动关系矛盾调处、职工法律援助、工会劳动法律监督等为一体的网络系统服务平台,进一步加大参与劳动争议个案的调处力度,并与人社、司法、工商联等相关部门建立劳动争议联动调处机制,形成工会主动参与的劳动关系调处工作格局。

据悉,上海市总还将扩大职工法律援助受益对象范围,把劳动争议多发、职工权益易受侵害的行业和区域作为重点,把群体性劳动争议案件中权益受到侵害的职工、低收入职工、农民工和持有本市有效工会会员服务卡的职工作为重点服务对象。并提出目标:2016年,本市各级工会参与劳动争议调处和为职工提供法律援助的案件总量达到全市劳动争议案件数量的15%左右,2017年达到30%左右;对发生群体性劳动关系矛盾的企业实施100%的工会劳动法律监督。

此外,《指导意见》还提出,将重点推动改革调整企业劳动关系矛盾的预警预防和工会的民主参与工作,推动工会主要负责人参加企业改革领导班子,全过程参与企业改革调整的方案制定。指导督促企业及时将改革调整情况向职工公开。(记者钱培坚)

(责编:闫妍、秦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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