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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东省人大常委会副主任、省总工会主席黄业斌提出

处理劳动纠纷要“准快法变好”

2016年04月08日13:47  来源:工人日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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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月30日,广东省人大常委会副主任、省总工会主席黄业斌在广东全省工会劳动纠纷研判会上要求,广东各级工会在处理劳动纠纷过程中,要牢记一个“准”字、突出一个“快”字、明确一个“法”字、注意一个“变”字、立足一个“好”字,更好地维护工人权益。

黄业斌说,牢记一个“准”字,就是定位要准,必须站在工人立场上说话办事;突出一个“快”字,接到劳动纠纷信息,要马上行动,不能等、不能拖,不能因此贻误战机;明确一个“法”字,就是要依法维权,要用法治的思维和方式处置劳动纠纷。工会劳动纠纷应急分队处置劳动纠纷时,应带上律师;注意一个“变”字,就是要根据政策、环境、时间的变化,灵活制定处置策略;立足一个“好”字,就是要讲效果。工会处理劳动纠纷,要做到工人满意、企业满意。

黄业斌要求各市总工会要做好劳动纠纷研判工作,珠三角九市要做到“每月一研判”,其他地市要做到“每季一研判”,了解当地劳动纠纷的状况、原因、特点,要对下一阶段的整体状况、隐患进行评估,并提出相应的对策和建议,及时上报省总。

据广东省总工会副主席张振飚介绍,2015年发生30人以上群体劳动纠纷数量比2014年略有上升,事件发生地以珠三角为主,占比89%。从引发事件的主因来看,由欠薪引发的占77.7%,企业关停并转迁引发的占7.3%。今年部分行业存在较大的劳动纠纷风险,应引起各级工会重视。(记者叶小钟 刘友婷)

(责编:闫妍、秦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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