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苏工会经费统一委托地税代收
2016年05月25日09:50 来源:工人日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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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月18日,江苏省总工会、江苏省地方税务局召开“全省工会经费委托地税代收工作会议”,明确从今年起,江苏本省行政区域内工会经费全部委托地方税务机关代收。
江苏企业和基层工会数较多,工会经费总量较大。此前,工会经费或委托地税,或委托国税,或地税、国税分别代收,还有少数地方仍是工会自收。为进一步加强、规范全省工会经费代收工作,今年4月,江苏省总工会、江苏省地方税务局联合下发了《江苏省工会经费(工会筹备金)收缴管理办法(试行)》,明确从2016年1月1日起,工会经费由地方税务机关代收。
据悉,在与江苏省总有工会经费收缴关系的77个市(县、区)中,目前委托地税代收的有66个。今年内,原委托单位不是地方税务机关的,将统一转为地方税务机关代收。江苏省总工会副主席马永青说,工会经费全面实行委托地税代收,将使广大工会干部集中更多精力围绕大局开展工作,发挥工会组织在协调劳动关系、维护职工合法权益、构建和谐社会中的作用。(记者王伟)
(责编:闫妍、秦华)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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