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由“队”变“团”

辽宁省丹东工会打造职工法律援助升级版

2016年11月28日11:05  来源:工人日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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辽宁省丹东市总工会职工法律援助志愿者服务团日前成立,这是丹东工会原职工法律援助志愿者服务队的升级版。由“队”变“团”,旨在增强工会的职工法律援助力量,更好地维护职工的合法权益。

丹东市职工法律援助志愿者服务队成立于2008年,当时有律师、法律工作者13人,深入100余家企业、20余个社区、数十个建筑工地进行法律知识宣传,发放法律知识宣传册5000余份,受理职工、农民工、工伤职工等权益受损案200余件,有效维护了职工的合法权益。

2014年,27名农民工在丹东大东港一厂房施工,发生工资拖欠。丹东市总工会向27名农民工提供法律援助,代理他们向法院提起诉讼,经过一年多的努力,终于帮他们讨回了全部被拖欠的工资;丹东某服装公司2015年改制,与32名职工单方面解除了劳动关系,并以没有签订劳动合同为由,拒不支付补偿金。丹东市总经过多方努力,为32名职工争取到补偿金。

这些年,职工法律援助志愿者服务队在丹东市影响越来越大,2013年,丹东市法律服务所、辽宁云舒律师事务所整体加入到志愿者服务队中,成为外来务工人员法律援助基地。丹东市总工会法律工作部部长李向军介绍说,原有的职工法律援助志愿者服务队已经不适应新的形势任务的要求,满足不了职工群众对法律工作的期望,因此,丹东市总决定将其扩充升级为“服务团”。

新成立的职工法律援助志愿者服务团扩充到38人。服务团将进一步强化、细化职工法律援助、解答职工法律咨询、预防和化解劳动纠纷、参与基层劳动争议调解等工作,增加了“协助工会组织参与制定和修改涉及职工权益的有关法规政策和规章制度”“为基层工会提供法律服务和指导”“推进工会工作法治化建设”等职能。(顾威)

(责编:闫妍、秦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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