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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职工权益上“双保险”

山东青岛签订首份镇域级集体合同

2016年12月12日13:32  来源:《工人日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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日前,山东青岛市平度凤台街道总工会第一届职工代表大会召开。会上,代表企业方的平度市凤台街道商会与代表职工方的平度市凤台街道总工会签订了《平度市凤台街道区域性集体合同》。这标志着青岛市第一份镇域级集体合同正式签订。

“集体合同经有关部门审查备案后,今日已正式生效。”12月2日,据平度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劳动关系科负责人介绍,区域性集体合同主要是指在一定区域内,由该区域的工会组织代表与雇主组织代表,就劳动报酬、工作时间、劳动安全卫生等事项经过平等协商后所签订的集体合同。此次在镇街层面组织签订集体合同在青岛尚属首次,开创了当地镇街层面开展区域性集体协商的先河。

“在与用人单位签订劳动合同的基础上签订区域性集体合同,相当于在保护职工权益方面上了‘双保险’,免除了一线工人的后顾之忧,工人们的干劲儿更足了。”青岛德盛机械制造有限公司工会主席潘胜利高兴地说。与传统的劳动合同相比,区域性集体合同有利于跳出单个企业的局限,促进该区域的劳动者和用人单位平等协商,从而能够更大范围保护劳动者的合法权益。例如,该集体合同明确规定职工工资增长要与企业效益同步,企业应以货币形式按月足额支付工资等。

据了解,该份区域性集体合同,共覆盖凤台街道办事处各类企业15家,惠及职工2112人。(记者杨明清 黄康 通讯员孙京信 刘京春)

(责编:闫妍、秦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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