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苏省滨海县总强化劳动法律监督实效
21名专职法律监督员走马上任
2017年01月11日10:44 来源:《工人日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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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感到自己肩上担子重了,今后要努力学习劳动法律法规,切实履行好自己的职责。”1月3日,在江苏省滨海县总工会举行的专职工会劳动法律监督员颁发证书仪式上,新聘用的工会劳动法律监督员金思嘉如是说。当天,首批21名专职监督员走马上任。
滨海县共有12个镇(区)、4个园区、1326家企业。原来全县由企业上报的475名工会劳动法律监督员,有70%是兼职。由于不便于考核,监督不到位,实际效果差。针对这一情况,滨海县总进行改革,探索工会劳动法律监督员职业化的新路子,出台《工会劳动法律监督员实行职业化的意见》,对部分工会劳动法律监督员实行由兼职改为专职,由县总工会聘用,分配到相关乡镇和园区工作。
此前,滨海县总向社会公开选聘简章,明确选聘工会劳动法律监督员必须政治素质好,坚持原则,勤于执法检查监督,切实维护职工合法权益;年龄45周岁以下,大专以上学历;有较强的语言表达能力和文字功底;掌握法律法规;会使用电脑等条件。对符合条件的报名人员,由县总工会、人社局联合进行考试考核,按得分确定聘用人员。
为提高专职工会劳动法律监督员履职能力,滨海县总举办了为期7天的培训班,邀请市总工会领导和专家授课辅导,并进行典型案例分析。培训结束前进行闭卷考试,考核合格者颁发《滨海县工会劳动法律监督员证书》,实行持证上岗。县总还制定了专职工会劳动法律监督员考核细则,将专职工会劳动法律监督员划分到镇(区)、园区及重点企业、重点行业,开展工会劳动法律监督工作,每人每月向县总作一次监督情况专题汇报,县总按半年、年终对监督员进行实行考核,听汇报、看台账,并听取工会、企业、职工对监督员的评价,确定监督员优秀、称职、不称职的格次,对两次考核不称职的解除聘用合同。
据滨海县总工会主席刘必胜介绍,县总专门划拨60万元经费用于发放专职监督员的工资报酬,确保他们每月收入不少于2500元。对工作成绩突出者还将给予精神奖励和一定数额的奖金,促进专职工会劳动法律监督员队伍稳定,提高履职效果。(记者王伟 通讯员刘以昂)
(责编:闫妍、秦华)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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