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北开展集体协商“百日行动”
基层工会提出要约有困难的,地方工会和产业工会可代行要约权
2017年03月20日13:09 来源:《工人日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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从即日起,河北全省启动集体协商“百日行动”,以非公有制中小企业为重点领域,以行业性协商为重点形式,通过加强分类指导的办法,依法推动全省各类企业普遍开展集体协商。同时明确,基层工会提出要约有困难的,地方工会和产业工会可以接受委托,代替基层工会行使要约权。
在“百日行动”中,河北工会将高度关注在推进供给侧结构性改革、化解过剩产能过程中的劳动关系新情况新问题,着力提升集体协商质量和实效。在行动中,河北要求各地要把尚未签订集体合同或工资专项集体合同的企业、集体合同或工资集体合同到期需要续签或重签的企业、将最低工资标准作为职工工资支付标准的企业、一线职工工资长期不增长、低增长的企业、劳动矛盾突出和工资争议较多的企业作为要约的重点,主动提出要约、依法应约。
同时,将根据企业经营状况不同,分类确定协商重点,增强集体协商针对性和实效性。对生产经营正常和效益较好的企业,重点就工资增长幅度、加班加点工资、奖金分配、补贴和福利等进行协商;对于盈利较少、仅能维持正常生产经营的企业,努力保障职工实际收入水平不降低;对于生产任务暂时不足的企业,主要以“保工资、保岗位”为目标;对于生产经营比较困难、或者是在化解过剩产能中实行关停的企业,重点就职工安置方案、工资支付办法、离岗职工生活费等进行协商;对于生产经营遭遇严重困难的企业,突出维护企业稳定和职工队伍稳定,通过集体协商,争取企业不裁员或少裁员,不减薪或少减薪。
据了解,通过集体协商“百日行动”,确保到2017年末,河北全省已建工会组织企业集体协商、工资集体协商建制率保持在80%以上,百人以上企业建制率保持在90%以上。(记者李昱霖 通讯员杨华)
(责编:闫妍、秦华)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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