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鼓励激励 容错纠错 能上能下

陕西省总“三项机制”营造干事创业好氛围

2017年05月03日08:43  来源:《工人日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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陕西省总工会办公室副主任高仁平近日随省总领导到安康调研,此前他刚刚加班完成几个报告材料的起草。今年35岁的高仁平因为踏实肯干,连续多年被评为优秀,被省公务员局记三等功,2014年还主动要求下基层扶贫并圆满完成任务。去年11月高仁平任主任科员刚满3年,12月即被提拔为现职。

这是陕西省总工会实施干部鼓励激励、容错纠错、能上能下“三项机制”以来的一个新例。省总工会常务副主席张仲茜表示,省总打破用人上的论资排辈,让想干事、能干事、干成事的人得到重用提拔。这在机关引起强烈反响,争先创优、干事创业的氛围更加浓厚。

2016年6月,陕西省委为实现追赶超越发展,建立了“三项机制”。当年9月,省总工会出台了贯彻省委“三项机制”的实施办法(试行)。该办法包括33条,主要从鼓励激励、容错纠错、能上能下三个方面,细化、落实了激发干部干事创业积极性的一整套制度。

在鼓励激励上,该办法以年度目标责任考核为主要依据,并运用平时考核、综合研判等,对表现突出、有显著成绩和贡献的干部,进行评优评先、考核奖励和选拔重用。办法明确,对连续3年以上考核被评为优秀公务员的,优先提拔使用;对直属单位考核优秀、工作成绩突出的,通报表彰并在工作经费补助上倾斜。

在容错纠错上,详细界定了12种可以容错的情形,以及容错、纠错的程序,以“保护改革者、鼓励探索者、宽容失误者、纠正偏差者、惊醒违纪者”。如其中规定,对工作中出现一定失误,但并未违法违纪、没有以权谋私、没有造成不良影响的,经容错申请、调查认定,在提拔任用、考核评先等方面不受影响。

在能上能下方面,明确了11种必须及时调整的情形。如年度考核“不称职”、品行不端等造成不良影响的,等等。

据介绍,自办法实施以来,陕西省总工会机关已有12名“平时表现好、干部公认度高、工作业绩出色”的干部,获得晋升主任科员、副主任科员;有6名干部晋升调研员、副调研员;10名主任科员和1名副调研员晋升为副处级领导干部。与此同时,数名干部因个人重大事项少报漏报等,受到诫勉、缓用。

“我们探索建立鼓励激励、容错纠错、能上能下‘三项机制’的目的,是要构建追赶超越的动力形成机制,通过营造敢于担当、大胆创新的良好氛围,让干部放下包袱、轻装上阵、干事创业。”陕西省总工会主席白阿莹说。(记者毛浓曦)

(责编:闫妍、秦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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