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拒不支付农民工工资 青海一老板被判刑

2017年05月11日10:46  来源:《工人日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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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日,由青海省海东市循化撒拉族自治县公安局经侦大队侦办,该县人民法院判处一例拒不支付劳动报酬案件,犯罪嫌疑人李某因涉嫌拒不支付劳动报酬罪被判处有期徒刑1年,并处罚金5万元。此案也是循化县人民法院判处的首例拒不支付劳动报酬案件。

2016年6月27日,循化县公安局经侦大队接到该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移送案件:“街子工业园区小微企业厂房水电暖安装工程承包人李某拖欠马某等17名农民工工资24.6万元,请按规定立案查处。”接案后,循化县公安局经侦大队高度重视,立即着手展开调查。

通过调取工程合同、工程结算单、走访了解拖欠农民工工资情况,确证李某行为涉嫌拒不支付劳动报酬罪。2016年7月22日,循化县公安局进行了立案侦查。在侦查过程中,犯罪嫌疑人百般为自己行为辩解,不承认违法犯罪事实。

针对这种情况,经侦大队侦查人员与犯罪嫌疑人斗智斗勇、摆证据、讲政策、出示工程结算单。在充分证据材料面前,犯罪嫌疑人最终如实供述了自己的犯罪事实。2016年9月22日,案件侦查终结,经侦大队将此案移送至县人民检察院审查起诉。

3月20日,循化县人民法院作出判决,被告人李某犯拒不支付劳动报酬罪,判处有期徒刑1年,并处罚金5万元。至此,李某拒不支付劳动报酬案已全部侦办完毕,罪犯李某于4月10日交付监狱执行刑罚。(记者邢生祥 通讯员颜金梅 王勇)

(责编:闫妍、秦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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