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农民工欠薪:从建筑业波及制造业

超七成拖欠工资案因工程款拖欠

2016年12月09日14:27  来源:大众日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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山东省农民工维权工作站执行主任李强注意到,今年除了接待大量建筑业农民工外,前来求助的制造业农民工明显多了起来。记者采访所见,也印证了李强的观察,受宏观经济下行压力增大等因素影响,与往年相比,当前农民工欠薪事件呈现“多发、常发”态势,并从建筑业波及到制造业。

日前,人社部、住建部等12部门下发通知,从2016年11月15日至2017年春节前,在全国组织开展农民工工资支付情况专项检查。我省农民工总量达2431万人,解决欠薪问题任务繁重。

建筑业仍是多发区

有关数据表明,全省八成以上农民工工资拖欠情况发生在建筑业领域。记者从省住建厅获悉,今年1-10月,全省为建筑业农民工追回工资27.27亿元,且大都是历史遗留积案。“与去年相比,建筑业农民工投诉举报数量呈下降趋势,在建项目农民工工资支付管理相对比较规范,但历史积案化解难度大。”省住建厅执法监察处处长王德荣说。

工程款拖欠是导致工资拖欠的重要原因。一些工程项目资金没筹措到位就急于施工,造成资金链断裂。据统计,由此引起的拖欠工资案件占到受理案件的75%。

11月初,省住建厅、省人社厅等部门联合处置了一起涉及900人的农民工欠薪纠纷:我省东部某商城,是由法定代表人和多名合伙人共同开发的项目。开发合伙人投资1.5亿元,政府担保帮助开发商贷款2亿元左右。该项目工程造价5.2亿元,自2009年开工至今,因拆迁、资金紧张等原因导致工程进度缓慢。开发企业无力继续支付农民工工资及工程款,只能靠一次次签订协议稳住劳务公司及农民工,对工人工资一拖再拖。

省住建厅和省人社厅协调当地住建局会同人社部门,约谈开发企业、总承包企业以及劳务公司主要负责人,依法依规处理,三方协商约定:2017年春节前,开发企业分三批支付劳务公司农民工工资3600万元。

记者了解到,当前农民工欠薪形式多样化,外埠企业案件频发。由于施工管理和建筑劳务大都是外埠人员,主管部门对企业缺乏有效监管手段,导致外埠企业对农民工工资支付不够重视,甚至故意拖欠,劳务纠纷、历史遗留问题处置难度大。

小企业成新风险源

前段时间,几十个在郓城一家机械制造企业打工的川籍农民工,来到山东省农民工维权工作站,反映企业由于效益不好,老板跑路,拖欠大家三四个月的工资,多次申诉无果。工作站最后出面,协调当地政府,将该企业资产转让给本地一家企业,由新企业来支付拖欠的农民工工资。

“目前,农民工欠薪现象在建筑业高发的基本态势依然存在,值得注意的是,一些资产规模小、抗风险能力弱的民营企业逐渐成为新的‘欠薪风险源’。这类企业虽然规模不大,但数量庞大、覆盖面广、就业人员多。即使其欠薪欠保单笔数量和涉及人数不多,但造成的社会影响不小,应该引起重视。”李强说。

欠薪违法成本偏低

李强认为,建筑业欠薪的根本原因还是利益纠纷、非法转包等问题。

“非正当渠道用工、非法雇佣、不按规定签订劳务合同,农民工维权意识差,建筑劳务用工不规范容易导致欠薪问题。”济南市城乡建设委清欠办主任周长玉说,强化建筑市场监管,防字当头,才能着力破解工资拖欠的难题。

记者调查发现,当前欠薪违法成本偏低。按照现行劳动保障法律法规规定,对拖欠工资的企业,人社部门只能责令其支付工资,逾期不支付的,责令按照应付金额的50%以上、1倍以下的标准加付赔偿金。对用人单位拒不改正或者拒不执行行政处理决定的,人社部门也仅限于处以2000元以上、2万元以下的罚款。违法成本低,导致现行法律法规难以起到震慑作用。“当前,除了有关部门开展的专项检查,还应加快欠薪相关立法。”李强建议。

另据了解,目前,我省仅济南、淄博、潍坊、莱芜四市编办批复成立了专门清欠工作机构,多数地方建设主管部门“三定方案”没有明确清欠职责,清欠工作处于无法定授权、无机构编制、大多为兼管的状态,人员不足,疲于应付。建设系统清欠机构、人员编制和工作职能等问题,也应该尽快明确。(记者 张依盟 张春晓 通讯员 宋玉记)

(责编:闫妍、秦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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