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天津“大调解”体系见成效 劳动争议调解成功率达83%

2013年01月04日08:46  来源:工人日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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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记者近日获悉,2012年,天津市将劳动争议调解纳入人民调解范围,在全市街乡镇普遍设立劳动争议调解窗口,企业普遍建立劳动争议调解组织,形成企业内外联动的基层劳动争议调解网络。截至目前,天津市已建立基层调解组织近2万家,调解劳动争议1.1万件,调解成功率达83%。

  为进一步从源头做好劳动争议案件的调解,天津市出台了《天津市加快构建基层大调解工作体系的实施意见》和实施方案,各级工会、人社、司法、法院等相关组织相互配合,初步建立起以人民调解、行政调解、司法调解紧密衔接为重要工作机制的“大调解”工作体系。通过“大调解”平台建设,基本实现了“小纠纷不出村(社区)、大纠纷不出乡镇(街道)、疑难纠纷不出县(市),矛盾不上交”。

  天津市总开通了职工维权“绿色通道”,各级工会相继成立了职工法律维权中心,并形成一支集劳动争议调解员、劳动关系信息员、劳动法律监督员、劳动政策宣传员为一体的维权队伍,使劳动争议最大限度地解决在基层。目前,该市18个区县已全部成立工会法律援助工作站,建立劳动争议调解委员会7280个,覆盖全市1.6万家企业。

  据统计,2012年以来,全市仲裁机构为近8000名劳动者挽回经济损失1亿多元。(记者姜明)

(责编:闫妍、段欣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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