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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东将调整企业职工最低工资标准

2013年02月20日08:42  来源:工人日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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日前,记者从广东省政府官网了解到,从5月1日起广东省将调整企业职工最低工资标准和非全日制职工最低工资标准,广州市最低工资标准将由1300元/月调整至1550元/月。同时,从3月1日开始深圳最低工资标准调整至每月1600元,仍将保持全国最高。

广东省本次调整根据不同地区仍保持四类标准,平均增幅19.1%。其中第一类地区是广州市,提高19.2%,调整后月最低工资标准为1550元,小时工资为15元。“考虑到企业的生产经营需要和承受能力,本次调整设置了近3个月的缓冲期,便于企业调整生产经营成本预算。”该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相关负责人说。

同时,经深圳市政府五届七十七次常务会议审定,深圳市2013年全日制就业劳动者最低工资标准从1500元/月调整至1600元/月,非全日制就业劳动者小时最低工资标准为14.5元/小时。深圳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相关负责人表示,本次最低工资标准调整在春节前发布信息,是向社会各界特别是广大劳动者发出的明确信号,同时也便于企业统筹安排全年预算支出。调整最低工资标准是为了吸引劳动力资源,更好地满足深圳经济发展对劳动力资源日益增多的需求。同时,调整最低工资标准可以促进企业提升技术创新能力和核心竞争力。(何东霞 叶小钟)

(责编:李培(实习)、段欣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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