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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人以下小微型企业劳动合同签订率最低

2013年02月21日08:54  来源:工人日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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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本报讯 (记者何东霞 叶小钟)日前,记者从广州市劳动部门了解到,从《劳动合同法》实施五年来,2012年广州的劳动合同签订率达97%,省属国有企业劳动合同签订率更是达到100%;但在建筑行业、餐饮业、劳动密集型的小企业和“三无”企业等,签订劳动合同的比例并不高。

  一些私营企业老板说,他们雇请的工人流动性十分大,有的干了三两个月就走,很难与其签订长期的劳动合同。广州市荔湾区卡道子制衣厂拥有50多名员工,其负责人谢先生说,公司没有和一些一线员工签订劳动合同,“主要是员工也希望工作灵活,不想被合同束缚。如果有员工要求签订合同的,公司也可以和他签订合同。”

  对于一些比较“抢手”的技术工人和普工来说,由于对劳动合同的作用认识薄弱,会认为“签字画押”式的纸面合同是一种束缚。记者了解到,广州花都区聚集了很多制鞋或制衣的小工厂,而没有营业执照的小作坊多数不会与劳动者签订劳动合同。“工人有时候做两三个月就走,就算签了劳动合同都只是一种形式。”广州花都区一家拥有20名员工的制鞋厂老板李先生告诉记者。

  然而,缺少劳动合同往往给劳动者与用人单位的劳动关系认定方面带来困难。来自湖南的电工师傅老高就曾吃过一次没签劳动合同的亏。2012年,老高在东莞的一家装修公司工作,到年底工程期结束时,老高和同事们发现老板“跑路”了,没拿到工资的老高只好去申请劳动仲裁。由于缺少劳动合同,又没有相应的工资单,为了证明自己与公司存在劳动关系,老高跑了三天才收集到装修材料购买单据等,作为书面证据证明和老板的劳动关系。

  老高说:“装修行业都不签订劳动合同,我们做完一个工程就结工资走人,哪有什么劳动合同。通常我们是在朋友介绍下给老乡打工,如果你提出要签合同,老板会说你看不起他,不相信他,哪敢提啊。”吃了一次亏后,老高表示,在今年返回东莞找工作会认真对待合同的问题。

  广州市人力资源与社会保障局劳动关系处处长吴林涛告诉记者,2012年广州全市用人单位合同签订率为97%,包括内资、港资和外资的各类企业合同签订率为98%,民办非企业组织为98%,个体经济组织为96%,政府、事业单位等其他类别的企业为98%,200人以下的小企业在所有企业中劳动合同签订率最低。

  吴林涛说:“随着2008年《劳动合同法》的实施及制度的完善,用人单位的违法成本提高,用人单位未依法与员工签订书面劳动合同,将承担支付双倍工资责任。现在,已不存在普遍、大规模不签订合同的现象,只有部分小企业、小项目或‘三无’企业没有与劳动者签订劳动合同。”

  他还表示,一般成立了工会的企业,劳动合同的签订都是100%。各级工会在督促劳资双方签订合同方面发挥了很大作用。

  针对装修、建筑等行业签订劳动合同率不高的现象,吴林涛称,由于允许建筑企业与建设单位建立承包关系,行政部门对于建筑行业的用工管理存在一定的难度。对于流动率较强,经营的季节性比较强的企业,例如以临时工居多的用人单位,“仍需要探索多种用工签订形式,让合同制度与市场的实际情况更好地衔接。”

  “2012年我们对9.6万家企业进行劳动检查,督促5万名劳动者补签劳动合同。同时,我们也在探索适合市场的用工签订模式,希望既能保障企业灵活经营,又能保障劳动者权益。“吴林涛表示。(何东霞 叶小钟)

(责编:李培(实习)、段欣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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