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山东滨州市企业将普遍建立工资集体协商制度

2013年03月19日13:30  来源:中工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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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月15日,记者从市总工会四届六次全委(扩大)会议上获悉,滨州市将推进企业普遍建立工资集体协商制度。扎实实施新一轮劳动关系和谐企业创建活动规划,将创建工作向非公有制企业和中小型企业延伸,全市参与和谐劳动关系创建的企业(工业园区)达到全覆盖,进入各级劳动关系和谐企业(工业园区)行列的达到80%以上。

  3月15日,记者从市总工会四届六次全委(扩大)会议上获悉,滨州市将推进企业普遍建立工资集体协商制度。年内实现国有及国有控股企业全部建立平等协商和集体合同制度,70%以上非公有制企业建立平等协商和集体合同制度,已建会的企业工资集体协商制度建制率达到80%。

  据了解,工资集体协商制度以“规范协商制度、提升协商水平”为重点,建立职工工资协商共决、正常增长和支付保障机制,维护职工工资权益,提高一线职工待遇,确保职工工资发放有保证、劳动条件有改善、人身安全有保障。

  会议指出,各级工会要兼顾维护职工权益和促进企业发展两个方面,一线职工的待遇与企业经济效益提高同步,甚至可以超前,但是不能威胁到企业的生存发展。

  此外,滨州市将继续深化实施《滨州市职工素质建设工程五年规划(2011-2015年)》,确保各类科学文化教育活动覆盖率达到90%以上,全市1万名以上职工提升学历层次,建设市级职工书屋12家、全国职工书屋3家,动员70%以上职工参加全民健身活动,年内评选表彰一批学习型组织和知识型职工。

  扎实实施新一轮劳动关系和谐企业创建活动规划,将创建工作向非公有制企业和中小型企业延伸,全市参与和谐劳动关系创建的企业(工业园区)达到全覆盖,进入各级劳动关系和谐企业(工业园区)行列的达到80%以上。

  健全完善以职代会和厂务公开为主要内容的民主管理制度。组织开展“全市厂务公开民主管理规范年”活动,大力推进区域性、行业性职代会建设,广泛开展星级职代会创建和厂务公开民主管理示范单位创建活动,提高企事业单位厂务公开民主管理工作水平,维护职工的民主政治权利。

  魏克田主持会议并讲话。

(责编:王泽、段欣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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