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连调整企业退休人员基本养老金 提高幅度10%
2013年04月07日08:50 来源:大连日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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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对退休早年龄大高职称军转干部等适当再提高调整水平
●“五七家属工”每人每月增加基本养老金55元
“人均养老金增幅将达到10%。”4月6日,记者从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获悉,我市2013年企业退休人员基本养老金普调工作已于3月底结束,1月至3月应增加的养老金全部补发到位。据统计,这项惠民政策直接惠及全市61万企业退休职工。工资调整后,我市企业退休人员人均月养老金为1900多元。
市人社局养老保险处有关负责人告诉记者:“我市从2013年1月1日起,调整企业退休人员基本养老金水平,提高幅度按2012年企业退休人员月人均基本养老金的10%确定。对退休早、年龄大、高级职称、军转干部等群体,适当再提高调整水平。”
从2005年至今,我市已连续9年较大幅度调整企业退休人员基本养老金,这次调整的对象为2012年12月31日前已经办理退休手续人员。对于企业退休前担任高级专业技术职务(含高级技师)的退休人员,将在基本养老金普调基础上,按本地区事业单位同期同条件人员退休费进行比对,确定其再增加的养老金标准,预计将在4月份结束这项工作,并及时补发到位。
对于企业退休军转干部增加基本养老金,在和其他条件相同的退休人员同办法、同标准调整后,统筹项目内养老金总额低于我市企业退休人员统筹项目内月人均养老金水平的,待我市企业退休人员统筹项目内月人均养老金水平公布后,及时补发到位。
按政策规定,“五七家属工”每人每月增加基本养老金55元,其中2011年12月31日前纳入基本养老保险统筹的,每人每月再增加基本养老金50元。同时,我市“五七家属工”的参保工作仍在进行中,有关部门近期将出台有关破产改制等企业的“五七家属工”的认定办法。(于艳新)
(责编:李培(实习)、盛卉)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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