细听劳务派遣工心声 向滥用劳务派遣说“不”
2013年02月22日09:04 来源:人民网-人民日报
【字号 大 中 小】 | 打印 | 留言 | 论坛 | 网摘 | 手机点评 | 纠错 |
关键是落实
《劳动合同法》修正案一公布,立刻赢得掌声一片。修正后的法律可谓“贴心”。同工同酬,这项数千万劳务派遣工期盼已久、呼吁多年的权益终于有了明确而详细的要求。哪些岗位不能用劳务派遣工、必须直接签订劳动合同,法律给出了细致描述,这意味着部分派遣工从此有望转成正式合同工,那可是从前想都不敢想的事!
不过,许多派遣工对修正案的第一反应却是:“好是好,就怕落实不了……”
派遣工的担心不是无端而来。修正案明明白白写着,劳动合同用工是我国的基本用工形式,劳务派遣用工只能是补充形式。可如今在不少企业,派遣早已成为主要用工方式。有关部门调查显示,我国劳务派遣工占企业职工总数的13%。这一比例,在其他国家多数不会超过5%。有的企业派遣工占全部用工的比重高达70%以上,好多企业长年使用派遣工。如此多的数量、如此高的比例,如果按法律规定严格执行,大量企业必须在短时期内作出大的调整,并支付相当数额的成本。派遣工数量庞大,会不会因为涉及面广而在执行时打折扣?
法律落实到位需要操作部门有力的执行。会不会在一些地方,更看重企业为当地GDP增长所做的贡献,而对职工合法权益的保护“睁只眼、闭只眼”?类似事情不是没有先例。有的地方,在招商引资时把“劳动力成本低”作为最重要的砝码。国家提高了最低工资标准,个别地方纵容企业给出低于标准的月薪。国家明确要求企业给职工缴纳社会保险,也有地方对职工的要求置之不理。这一次,法律保护的是劳动力市场上长期的弱势群体——派遣工,他们能不能在与企业的博弈中,赢得自己的合法权益?
更深层次的担心还在于——别因为落实权益而影响就业。明知是劳务派遣身份、明知受身份限制而无法同工同酬,却有大量劳动者进入这一领域,原因就在于获得一份工作往往比以什么样的身份去工作更重要。修正案落实,一批长期在主营业务岗位上工作的派遣工应当转成正式的合同工,其余的派遣工也应当同工同酬。一些企业出于成本考虑,可能会减少用工数量。如果企业让员工自己选择,是失去工作还是达成所谓的“默契”沿用旧的用工模式,恐怕多数员工会很为难。
好的法律需要好的执行。如果“贴心”的法律法规不能落实到位,不仅有损法律威严,而且会让劳动者“伤心”,继而对政策法规失去信心,影响政府公信力。这就需要执行部门主动作为,通过积极主动的宣传讲解来引导用工单位主动落实法律,通过全面而系统的监督检查、严格执法,不让法律打折扣。劳动者自身也应主动维权,争取自己的合法权益。(晓 白)
(责编:李培(实习)、仝宗莉) |
全总要闻
- 《女职工劳动保护特别规定》颁布实施以来 工会维护…
- 新时代更要发挥好职工主力军作用
- 李玉赋参加全国政协十三届一次会议总工会界别联组会议
- 工会界委员聚焦新业态劳动权益保障问题
- 全国总工会召开党组会议 传达学习贯彻党的十九届…
- 十三届全国人大一次会议在京开幕
- 十三届全国人大一次会议5日上午9时开幕
- 中共十九届三中全会在京举行
- 十二届全国政协总工会界别围绕职工权益维护问题建言…
- 工会界委员带着职工心声上两会
全总发布会
- 全总2018年全国“两会”新闻发布会
- 全国总工会2018年第一季度新闻发布会
- 2018年工会“两节”送温暖新闻发布会实录
- 全国总工会2017年第四季度新闻发布会
- 民生专题新闻发布会
- 全国总工会2017年第三季度新闻发布会
- “五一”新闻发布会
- 全国总工会2017年第二季度新闻发布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