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工会新闻中国工会新闻中国工会新闻中国工会新闻中国工会新闻中国工会新闻
中国共产党新闻>>中国工会新闻>>劳动保护

细听劳务派遣工心声 向滥用劳务派遣说“不”

2013年02月22日09:04  来源:人民网-人民日报

 【字号 打印 留言 论坛 网摘 手机点评 纠错
E-mail推荐:  

关键是落实

《劳动合同法》修正案一公布,立刻赢得掌声一片。修正后的法律可谓“贴心”。同工同酬,这项数千万劳务派遣工期盼已久、呼吁多年的权益终于有了明确而详细的要求。哪些岗位不能用劳务派遣工、必须直接签订劳动合同,法律给出了细致描述,这意味着部分派遣工从此有望转成正式合同工,那可是从前想都不敢想的事!

不过,许多派遣工对修正案的第一反应却是:“好是好,就怕落实不了……”

派遣工的担心不是无端而来。修正案明明白白写着,劳动合同用工是我国的基本用工形式,劳务派遣用工只能是补充形式。可如今在不少企业,派遣早已成为主要用工方式。有关部门调查显示,我国劳务派遣工占企业职工总数的13%。这一比例,在其他国家多数不会超过5%。有的企业派遣工占全部用工的比重高达70%以上,好多企业长年使用派遣工。如此多的数量、如此高的比例,如果按法律规定严格执行,大量企业必须在短时期内作出大的调整,并支付相当数额的成本。派遣工数量庞大,会不会因为涉及面广而在执行时打折扣?

法律落实到位需要操作部门有力的执行。会不会在一些地方,更看重企业为当地GDP增长所做的贡献,而对职工合法权益的保护“睁只眼、闭只眼”?类似事情不是没有先例。有的地方,在招商引资时把“劳动力成本低”作为最重要的砝码。国家提高了最低工资标准,个别地方纵容企业给出低于标准的月薪。国家明确要求企业给职工缴纳社会保险,也有地方对职工的要求置之不理。这一次,法律保护的是劳动力市场上长期的弱势群体——派遣工,他们能不能在与企业的博弈中,赢得自己的合法权益?

更深层次的担心还在于——别因为落实权益而影响就业。明知是劳务派遣身份、明知受身份限制而无法同工同酬,却有大量劳动者进入这一领域,原因就在于获得一份工作往往比以什么样的身份去工作更重要。修正案落实,一批长期在主营业务岗位上工作的派遣工应当转成正式的合同工,其余的派遣工也应当同工同酬。一些企业出于成本考虑,可能会减少用工数量。如果企业让员工自己选择,是失去工作还是达成所谓的“默契”沿用旧的用工模式,恐怕多数员工会很为难。

好的法律需要好的执行。如果“贴心”的法律法规不能落实到位,不仅有损法律威严,而且会让劳动者“伤心”,继而对政策法规失去信心,影响政府公信力。这就需要执行部门主动作为,通过积极主动的宣传讲解来引导用工单位主动落实法律,通过全面而系统的监督检查、严格执法,不让法律打折扣。劳动者自身也应主动维权,争取自己的合法权益。(晓 白)

(责编:李培(实习)、仝宗莉)
新闻检索:    

全总要闻

全总发布会

劳动观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