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關注勞動合同法修改:專家學者呼吁規范勞務派遣

2012年12月27日14:56  來源:工人日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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就在勞動合同法修正案草案提交審議的幾天前,一場專門就勞務派遣關系規制問題召開的研討會在浙江舉行,與會專家學者紛紛呼吁規范勞務派遣,切實維護勞務派遣工的合法權益,實行同工同酬、同工同權。

據了解,浙江省目前有勞務派遣工150萬人,佔全省總職工人數的13.1%。調查發現大量用工單位對被派遣勞動者採用同工不同酬、同工不同權、不繳納社會保險,以及用工單位與派遣單位之間相互推諉責任等不良現象,嚴重影響了勞動關系和諧穩定。

來自浙江省高院民一庭的蔣衛宇等人,專門分析了勞務派遣糾紛案件的特點,認為目前勞務派遣極易發生勞務糾紛,且存在調解難度大、法律適用難度大等問題。

“就業穩定性差、同工不同酬、同工不同權、工作環境和條件差等是目前勞務派遣工普遍現象。”浙江省總工會副主席、浙江省法學會勞動法學研究會會長李錦平說。李錦平呼吁:立法改變現狀已經刻不容緩。他提出,工會要加強勞務派遣工入會和維權工作,並根據勞務派遣用工特點,建立勞務派遣工用工單位、派遣單位、用工單位工會、派遣公司工會四方集體合同制度,依托四方集體協商機制,確保勞務派遣工法定社會保障,工資正常支付、正常增長,確保依法享有應有的民主政治權利。

作為一種靈活的用工形式,勞務派遣臨時性、非主流性和相對非專業的可替代性特點,決定了它隻能適用於一定的范圍。為此,浙江省公共行政與人才人事科學研究所所長、浙江省勞動法學會副會長陳詩達認為,規范勞務派遣,應實行勞務派遣行業准入許可制,規范企業勞動用工,逐步消除用工“雙軌制”,從根本上解決並保障勞務派遣工的各項合法權利。

為了從源頭上維護勞務派遣工的合法權益,浙江省人大內務司法委員會辦公室正處調研員何關葆認為,應該從勞務派遣工參與用工企業民主管理角度考慮,首先應當保障勞務派遣工的民主權利,從制度上落實他們的知情權、參與權、監督權。

浙江廣播電視大學經濟管理學院常務副院長、教授吳紅列認為,當前“勞務派遣濫用”不僅損害勞動者的合法權益,也會對常規的用工方式以及勞動合同制度造成沖擊,如不盡快解決,必將給和諧勞動關系和社會穩定帶來負面影響。

為此,吳紅列建議,應制定《勞務派遣法》。他認為《勞動合同法》及其實施條例中雖有專章專節對此進行規制,但淡化了勞務派遣這一用工形式的獨立性和重要性。德國在上世紀70年代勞務派遣起步時就制定了《勞務派遣法》,日本在勞務派遣尚未被濫用時就及時出台了《勞動者派遣法》,並不斷修訂,對勞務派遣的有序發展起到了重要作用,值得借鑒。(記者 李剛殷 鄒倜然)

(責編:王喆、仝宗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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