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國腳工傷獲補償60萬 補償政策解球員后顧之憂

2013年01月14日09:23  來源:京華時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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女足國腳古雅莎已經領到了受傷補貼。圖/Osports

  昨天,中國國青隊員張振強接到足協通知,將其受傷期間無法參加俱樂部聯賽的証明傳真給中國足協,以獲取國家隊運動員受傷的經濟補償。在張振強之前,女足國腳古雅莎、男足國腳曾誠等多名參加國家隊比賽受傷的球員,已經拿到了經濟補貼。從2011年實行補償政策以來,足協補償近10名隊員共計60.5萬元。對於國腳們來說,這一政策讓他們在為國出戰的時候沒了后顧之憂。

  隊員坦言心裡有著落

  張振強是原國青隊隊長,在參加2011年濰坊杯時肩部受傷。同年9月參加中日韓三國交流邀請賽時,張振強傷勢加重,診斷為肩部韌帶撕裂。2011年10月20日,張振強在北京積水潭醫院進行了手術,隨后在體育醫院進行了為期4個多月的康復,去年7月才徹底康復。

  由於是“工傷”,足協支付了張振強的醫療、康復費用。不過,從受傷后截止到昨天,已經轉會到大連阿爾濱的張振強在一年多時間裡無法參加俱樂部包括中超、足協杯等比賽,個人也蒙受了經濟損失。

  類似這樣的損失此前均由隊員自己承受。不過,足協在2011年推出了《國家隊運動員受傷經濟補償暫行辦法》。國青隊員因為參加國家隊比賽受傷后,補貼標准是一個月5000元,最高上限12個月。這也意味著足協將補貼給張振強6萬元。

  每個月5000元對在聯賽中打上主力的國青隊員來講並不算多,但對於沒有經濟來源的受傷隊員來說,卻是物質和精神雙方面的慰藉。“確實覺得心裡很踏實,以后也會在比賽中拼盡全力。”張振強說。此前已經享受補貼的古雅莎也表示“心裡有著落了”。

  補償政策解球員后顧之憂

  《國家隊運動員受傷經濟補償暫行辦法》從2011年9月份實行至今已經1年多。女足國字號球員受傷后的補償標准為每月1.5萬元,補償期限為其所在俱樂部或者地方隊確認其受傷之日起,至傷愈后第一次上場時止。補償限額最高為每人18萬元,這一標准同樣適用於國奧球員。男足國家隊隊員的補償標准則是按照缺席聯賽數量進行計算,平均一個月補償3萬元左右。國家青年隊的補償標准為每月5000元,少年隊稍少一些。

  足協權威人士稱:“這個政策極大地解除了運動員為國參賽的后顧之憂。尤其是女足、男足青年隊平時收入就很微薄,受傷后身心俱疲,這筆補償款最起碼可以讓運動員安心養傷。”

  足協呼吁社會力量支持

  足協權威人士告訴記者:“目前這個補償辦法還不完善,需要借鑒其他國家的方法,建立長效機制,確保運動員的權益。”

  該權威人士表示:“去年國字號隊伍的比賽不是很多,今年的比賽會更多。我們更應該做好運動員受傷的善后工作,鼓勵他們在國字號成績整體低迷的時候在場上奮勇拼搏。”不過該人士也強調,經濟上的補貼並不是鼓勵國字號隊員積極為國出戰的核心辦法,“補貼只是輔助辦法,關鍵還是強化隊員精神層面的力量”。相關官員特別強調:“足協的經濟補償與球員受傷后在俱樂部所受的損失不能畫等號,經濟補償是保障性的,與在俱樂部所受損失金額也不同。”

  足協權威人士表示,保障國家隊隊員利益僅靠足協不行,還要尋求社會力量的支持。(採寫 記者 孫永軍)

(責編:閆妍、段欣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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