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清欠行動進行時:天津建筑業農民工工資由銀行代發

2013年01月28日08:51  來源:工人日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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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隨著春節的臨近,大部分農民工已開始准備返鄉過年。為確保農民工按時足額拿到工資,維護農民工合法權益和社會穩定,從去年的12月起,天津市人力社保局、市總工會等六部門在全市范圍內開展了為期60天的農民工工資支付情況專項檢查,力爭春節前“案清事控”,確保農民工們“不差錢”回家過年。

  要使這些“確保”能夠實現,就得靠各種制度措施來保証。為此,此前天津市啟用了《建筑業農民工工資卡》結算制度,農民工支付工資實行銀行代發。要求雇用農民工的總承包、專業承包、勞務分包企業要為每個農民工辦理個人工資賬戶。施工企業必須將建設單位按進度撥付的工程款中不少於10%的款項,作為農民工工資存入專用預儲賬戶,由銀行負責對資金用途進行監管。施工企業與銀行簽定工資代發協議,銀行每月先按天津市最低工資標准給每位農民工的工資卡打入款項。天津市要求有關部門按照未辦理開戶開卡企業目錄,逐一進行檢查,凡發現未辦理工資卡、未執行農民工資支付制度的施工企業,一律清出建筑市場。

  天津市建筑業管理部門要求總包和專業企業,合理安排資金,做好工程的收尾工作。在施工項目安排工程款時,要優先支付農民工工資,不得無故拖延、克扣或挪作他用。凡制度落實不到位,存在拖欠農民工工資的項目,將總承包或專業承包企業列入黑名單,限制其參加投標活動﹔對發生惡性事件有責任的施工企業、項目經理,一經查實暫扣企業資質証書、項目經理資格証書,並予以通報,在全市范圍內停止其參加工程招標、投標活動。

  從2006年12月起天津開始施行的《建筑勞務企業勞務隊長管理辦法》,還規定天津市建筑領域取消“包工頭”,建立勞務隊長制度。(記者姜明)

(責編:閆妍、段欣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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