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港區總實施工會財務“歸口”機制
2013年01月29日08:30 來源:工人日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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針對基層工會經費使用上通常存在的一些不規范現象,江蘇省泰州市高港區總工會近日聯合區監察局、審計局出台了《高港區規范黨政機關和事業單位工會經費獨立核算,加強工會財務“歸口”管理工作的意見》,努力將每一分錢都用在職工身上,實現了工會經費管理的“三大轉變”。
工會經費由行政代管向“一支筆”審批轉變。建立了工會經費開支程序和授權審批制度,實行集體領導下的“一支筆”審批制度,各項開支由工會主管財務的主席“一支筆”審批,重大開支由工會委員會集體民主討論決定,單位黨政領導或其他人員不得越權審批工會經費支出。糾正了行政領導干預、強行審批、使用經費的不規范現象。
工會經費監管由“單一”向“多元”轉變。明確黨政機關和事業單位工會主席為經費管理的第一責任人。每年由區總工會牽頭,聯合紀檢監察、審計等單位參加,對各黨政機關和事業單位工會經費獨立核算情況進行一次聯合檢查。日常由區總牽頭定期或不定期抽查。對於違反工會經費獨立管理原則,工會經費支出不是由主管財務的工會主席審批,嚴重影響工會獨立支配使用工會經費,並拒絕糾正的,相關單位“工會社團法人証”年檢或換証時,區總將不予批准。
工會資產由粗獷式管理向精細化管理轉變。建立健全工會資產管理制度,所有工會資產都登記入賬,單位行政劃撥給工會辦公和開展活動用的房屋、設施、設備等,要辦理資產轉移手續,確定資產界限范圍,變更資產權屬﹔工會組織合並的,依法屬於工會的經費和財產歸合並后的工會所有﹔工會組織依法撤銷時,應當在上級工會主持下,清理工會財產和經費,清理后的財產經費結余應當全部移交上級工會。
高港區總工會主席張琴說,實施工會財務“歸口”機制,將有效解決基層工會經費計撥不及時、不足額和使用不規范的問題,從而使基層工會能夠有實力為職工服務。(王偉 高工軒)
(責編:李培(實習)、段欣毅)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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