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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人以下小微型企業勞動合同簽訂率最低

2013年02月21日08:54  來源:工人日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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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本報訊 (記者何東霞 葉小鐘)日前,記者從廣州市勞動部門了解到,從《勞動合同法》實施五年來,2012年廣州的勞動合同簽訂率達97%,省屬國有企業勞動合同簽訂率更是達到100%﹔但在建筑行業、餐飲業、勞動密集型的小企業和“三無”企業等,簽訂勞動合同的比例並不高。

  一些私營企業老板說,他們雇請的工人流動性十分大,有的干了三兩個月就走,很難與其簽訂長期的勞動合同。廣州市荔灣區卡道子制衣廠擁有50多名員工,其負責人謝先生說,公司沒有和一些一線員工簽訂勞動合同,“主要是員工也希望工作靈活,不想被合同束縛。如果有員工要求簽訂合同的,公司也可以和他簽訂合同。”

  對於一些比較“搶手”的技術工人和普工來說,由於對勞動合同的作用認識薄弱,會認為“簽字畫押”式的紙面合同是一種束縛。記者了解到,廣州花都區聚集了很多制鞋或制衣的小工廠,而沒有營業執照的小作坊多數不會與勞動者簽訂勞動合同。“工人有時候做兩三個月就走,就算簽了勞動合同都只是一種形式。”廣州花都區一家擁有20名員工的制鞋廠老板李先生告訴記者。

  然而,缺少勞動合同往往給勞動者與用人單位的勞動關系認定方面帶來困難。來自湖南的電工師傅老高就曾吃過一次沒簽勞動合同的虧。2012年,老高在東莞的一家裝修公司工作,到年底工程期結束時,老高和同事們發現老板“跑路”了,沒拿到工資的老高隻好去申請勞動仲裁。由於缺少勞動合同,又沒有相應的工資單,為了証明自己與公司存在勞動關系,老高跑了三天才收集到裝修材料購買單據等,作為書面証據証明和老板的勞動關系。

  老高說:“裝修行業都不簽訂勞動合同,我們做完一個工程就結工資走人,哪有什麼勞動合同。通常我們是在朋友介紹下給老鄉打工,如果你提出要簽合同,老板會說你看不起他,不相信他,哪敢提啊。”吃了一次虧后,老高表示,在今年返回東莞找工作會認真對待合同的問題。

  廣州市人力資源與社會保障局勞動關系處處長吳林濤告訴記者,2012年廣州全市用人單位合同簽訂率為97%,包括內資、港資和外資的各類企業合同簽訂率為98%,民辦非企業組織為98%,個體經濟組織為96%,政府、事業單位等其他類別的企業為98%,200人以下的小企業在所有企業中勞動合同簽訂率最低。

  吳林濤說:“隨著2008年《勞動合同法》的實施及制度的完善,用人單位的違法成本提高,用人單位未依法與員工簽訂書面勞動合同,將承擔支付雙倍工資責任。現在,已不存在普遍、大規模不簽訂合同的現象,隻有部分小企業、小項目或‘三無’企業沒有與勞動者簽訂勞動合同。”

  他還表示,一般成立了工會的企業,勞動合同的簽訂都是100%。各級工會在督促勞資雙方簽訂合同方面發揮了很大作用。

  針對裝修、建筑等行業簽訂勞動合同率不高的現象,吳林濤稱,由於允許建筑企業與建設單位建立承包關系,行政部門對於建筑行業的用工管理存在一定的難度。對於流動率較強,經營的季節性比較強的企業,例如以臨時工居多的用人單位,“仍需要探索多種用工簽訂形式,讓合同制度與市場的實際情況更好地銜接。”

  “2012年我們對9.6萬家企業進行勞動檢查,督促5萬名勞動者補簽勞動合同。同時,我們也在探索適合市場的用工簽訂模式,希望既能保障企業靈活經營,又能保障勞動者權益。“吳林濤表示。(何東霞 葉小鐘)

(責編:李培(實習)、段欣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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