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召开工会会员大会或会员代表大会的相关规定

2013年10月09日17:50  来源:中工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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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会员大会或者会员代表大会是企业工会的权力机关,必须按期召开会议,每年至少召开一次会议,经基层工会委员会或者三分之一以上的工会会员提议,可以临时召开会员大会或者会员代表大会。会员人数较多的企业工会召开会员代表大会;工会会员在一百人以下的企业工会应当召开会员大会,会员大会由全体会员参加。如因特殊情况,如发生突发事件及工会工作遇到了迫切需要解决的重大问题,需要会员大会或者会员代表大会来决定时,经企业工会委员会或三分之一以上会员提议可临时召开会议。 (以上资料摘自《企业工会工作基础知识问答》一书,该书由研究出版社出版,中国工人出版社华东发行部负责本书的发行工作,需要者可与该部联系,咨询电话:0571-88801901)

(责编:陈稚瑶(实习)、申亚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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