农民工代表:“同工同酬让我们感到有奔头”
张春晓
2014年01月20日09:15 来源:大众日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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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记者 李勇 报道 1月18日,何中菊代表(左)和陈玲代表在会议间隙展开讨论。
□ 本报记者 张春晓
“政府工作报告提出,推动农民工、编制外用工、劳务派遣用工同工同酬,这让广大劳务派遣人员有了盼头和奔头。”1月18日,临沂代表团的农民工代表何中菊和两位基层代表聚在一起,围绕“同工同酬”这一话题展开了热烈讨论。
“在我们单位,农民工、城市职工、劳务派遣工之间并没有身份差别,收入只与岗位、技能水平挂钩。一些高水平的一线技术工人,收入比办公室工作人员还要高,‘金蓝领’每个月能拿到6000元左右。”何中菊是莒县陵阳镇何家疃村人,2006年她来到临沂山东天元工业发展有限公司成为一名后勤工作人员,收入稳定,后来在临沂买了房安了家。“去年我们单位刚集体涨了一次工资,劳务派遣工在企业里基本能实现同工同酬,这让我们感到很有奔头。但是,我也了解到在国企和医院等事业单位这点还难落实。”何中菊说。
在有些医院里,劳务派遣用工性质的护士,虽然和正式工做着同样的工作,付出同样的努力,每月收入却要少六、七百元,更没有相应的福利待遇,员工的积极性受到挫折。何中菊认为,劳务派遣工只是一种灵活的用工形式,不能成为“工资低,待遇差”的代名词。她建议加大对机关事业单位劳务派遣用工的检查力度,同时相关单位可以出台措施,让部分优秀劳务派遣工有机会转为正式工,让他们看到希望,激发大家学技术、比奉献的热情,这也有利于职工队伍的稳定。
同工同酬、工资性收入和劳动生产率同步增长……这些民生举措是基层代表们颇为关注的问题。省人大代表、郯城县马头镇田站村党支部书记陈玲告诉记者,她所在的田站村是一个有1700多口人的大村,每天面对的工作千头万绪,她已经当村支部书记12年了,每个月的基本工资加上考核收入不到1000元,“报告里说‘切实提高基层干部和教师的收入’,道出了我们农村干部最迫切的心声,盼着今后收入能够有所提高。”陈玲说。
(责编:曾伟、肖红)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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