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农民工被欠薪4.5万 包工头:来年跟我干才给钱

满达 黄士峰

2014年01月28日08:30  来源:楚天都市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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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图为:包工头何某打的欠条有附加"霸王条款"

  这年头,还真有欠钱却把自个当大爷的。

  汉口永清街一处工地上,包工头何某将工人们的工钱一拖再拖,好不容易结算了,竟还扣下45220元,称等来年再给。让工人们更难以接受的是,何某给工人们打了一张“霸王欠条”,上面写着:继续跟包工头干活,欠条才生效。

  “这不是强迫我们卖身吗?”昨日上午,农民工罗成等人纷纷表示气愤。劳动监察部门及律师对此表示,欠条的附加条款不具备法律效力。

  工钱没结清还要加条件

  “19号就完工了,说好22号结算工钱,结果拖到26号还不给。”昨日上午,罗成手拿一张欠条站在工地门口,气鼓鼓地说。

  罗成来自随州,是工地一名木工班班长。据他介绍,去年6月,他和10多名老乡进入该工地做木工。他们和包工头何某约定,工钱按施工面积结算,大概为19元每平方米。何某平时向每人支付1500元生活费,工钱在年底统一结算。

  1月19日工期结束,罗成要求何某结算17名工人的工钱。何某先说22日结,结果到了那天没发钱。一些工友等不及先回了老家,委托罗成等人驻守。直到26日,何某派手下陈某来结算工钱,一共应支付31万余元,但罗成只收到26万余元,剩下的45220元被何某扣了。

  罗成说,他还收到何某发来的短信,称账很难结,要扣一点钱春节后再给。不过令罗成诧异的是,陈某代包工头何某开具欠条时,上面竟然加注一条附加条件:2014年1月16日继续跟何××工作,以上欠条生效,否则作废。

  “欠钱不说,还拿着逼我们继续跟他干。我打了这么多年工,还是第一次碰到这种包工头。”工人罗双喜说。

  包工头称协议就要这么写

  记者来到工地找到包工头何某。他忙于接电话,自称为了工钱的事也焦头烂额。

  何某向记者表示,他与一家劳务公司签订合同后,承包了工地部分木工工程,手下共有100多名工人。按合同算劳务公司一共支付122万余元,但因施工变动等原因,实际工钱达到148万余元。

  因存在26万余元的缺口,何某无力支付工人工钱,只好向劳务公司借钱。但劳务公司只借给他13万多元,“我请的4个管理人员一分钱还没结算,罗成这4万多元也只能先欠着。”何某表示很无奈。

  那为何要在欠条上附加霸王条款呢?何某说,工人春节后在这干下去,他会想办法弥补。他怕工人走了,所以才加注一个条件。针对工人的质疑,何某辩称,字面上的协议肯定要这么写,到时候万一工人真的不回工地,他也不会赖账。

  劳动执法人员现场取证

  江岸区劳动监察大队执法人员接到举报后赶至现场,召集何某、劳务公司和项目部代表进行协商。

  执法人员看了何某开具的欠条后称,该欠条附加的条件并不具备法律效力。在要求何某在欠条上签名按手印后,劳动监察部门并对何某所欠款项详单进行备份。罗成等人如果年后讨不回工钱,可向劳动部门反映,对何某提起法律诉讼。

  湖北典恒律师事务所陈亮律师认为,用人单位具有支付劳动者工资的法定义务,该义务不应该附加其他任何条件,包工头以“工人来年继续在该此地做事才能发放剩余工资”作为前提条件,限制了劳动者选择用人单位的人身自由,违反了相关法律条款。

(责编:曾伟、唐述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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