职工的正常福利不应“被节俭”
吴兴人
2014年02月12日09:17 来源:东方早报
【字号 大 中 小】 | 打印 | 留言 | 论坛 | 网摘 | 手机点评 | 纠错 |
吴兴人
刚过去的这个春节,坚决反对“四风”和落实八项规定的确收到了切实成效。公款吃喝、送礼收礼、奢侈浪费现象大大减少,节俭清风深入民心。但有一个问题值得注意:有些群众的正常福利也“被节俭”了。河南三门峡市有位小学老师抱怨说:“今年学校连一根葱都没发!”还有一位在教师岗位工作了30多年的小学退休教师告诉媒体记者,过去的一年,教师节、春节的慰问金等福利统统没有了。
这些现象之所以出现,是因为某些单位的领导对反对“四风”和落实八项规定的认识出现了偏差。
整治干部的奢靡之风,不是整治群众正常的利益;提倡勤俭节约,不是反对百姓正常的消费;中央反对干部奢侈腐败,不应缩减普通职工的正常福利;下属过节不必给领导送礼,但领导应当给困难群众送温暖。春节期间单位给职工发放实物和奖金,不能和奢侈浪费画上等号。“一根葱都没发”,并不能说明这所学校领导在厉行廉政。一年来什么都没发,并不能见证反对“四风”的成效,反而恰恰说明那里的领导并没有把群众的正当利益放心上。他们怕触“高压线”是对的,但把职工的正常福利也缩减了,则是一种不正确的理解,其后果是拉大了领导和群众的距离,引起了群众的不满,同样不利于反对“四风”的深入开展。
职工的正常福利不应“被节俭”。整治“四风”和关注群众利益绝不是对立的,两者并行不悖,其本质是完全一致的。因为年终福利是对职工一年工作的肯定和鼓励,是对他们辛苦劳动的犒劳。发放正当的职工福利,对单位而言,有利于提高员工的认同感,营造良好的企业文化和氛围。从经济管理角度而言,企业福利是群众利益的一个组成部分,正当的职工福利是一个二次分配的过程,它能为职工提供生活方便,减轻职工生活负担,使职工精力充沛、心情舒畅地投入工作。不允许以反对“四风”和落实八项规定为由,让低收入者的经济利益受损。
整治“四风”和落实八项规定,是为了各级领导更好地密切联系群众。现在一些单位的领导因害怕承担责任而无视群众的福利诉求,抱着“多一事不如少一事”的心态,将职工的正常的福利也“一刀切”,显然是矫枉过正了。
应区别正当的职工福利和滥发实物,保证员工正当的经济利益。其实,作出区别并不难,关键看是否合理。应反对的是超标准、不合理甚至非法的灰色收入,而不是合理的职工福利。
(作者系杂文家)
(责编:曾伟、段欣毅) |
全总要闻
- “一封女工来信”引出一件委员提案
- 女职工劳动保护规定亟待落实
- “我们对美好生活有了更多期待”
- 让女职工“想生、敢生、能生”
- 一线代表:建立技术津贴制度,让技高者多得
- 一场一线劳模和职工代表的“两会夜话”
- 《女职工劳动保护特别规定》颁布实施以来 工会维护…
- 新时代更要发挥好职工主力军作用
- 李玉赋参加全国政协十三届一次会议总工会界别联组会议
- 工会界委员聚焦新业态劳动权益保障问题
全总发布会
- 全总2018年全国“两会”新闻发布会
- 全国总工会2018年第一季度新闻发布会
- 2018年工会“两节”送温暖新闻发布会实录
- 全国总工会2017年第四季度新闻发布会
- 民生专题新闻发布会
- 全国总工会2017年第三季度新闻发布会
- “五一”新闻发布会
- 全国总工会2017年第二季度新闻发布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