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国共签订女职工专项集体合同121.5万份
樊曦
2014年03月03日08:54 来源:新华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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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华网北京2月28日电(记者樊曦)记者28日从中华全国总工会了解到,过去五年间,全总大力推动女职工合法权益和特殊利益保护工作。截至2013年9月,全国女职工专项集体合同签订数达到121.5万份,覆盖企业294.6万家,覆盖女职工7787.1万人。
在全总女职工委员会六届一次会议上,全总党组成员张世平表示,过去五年间,为了进一步健全工会女职工组织网络体系,全总通过推动立法、三方机制平台、总结推广经验、组织全总女职工委员会委员开展督导互查等,推动专项集体合同工作不断深化,其内容纳入了《劳动合同法》和22个省(区、市)的《妇女权益保障法(实施办法)》。
据统计,截至2013年9月,全国基层工会女职工组织数达到261.4万个,已建工会基层单位工会女职工组织覆盖率达到97.65%。
女职工的特殊利益受到更有效保护。统计显示,执行女职工在孕期、产期、哺乳期享有特殊待遇有关规定的单位覆盖女职工人数为7226.3万人。
张世平表示,实现中华民族伟大复兴的中国梦是包括1.37亿女职工在内全体职工的共同理想。然而,当前我国女职工队伍中无技术等级比例明显高于男职工,特别是占女职工总数三分之一的女农民工大部分处于高中以下文化程度,文化水平偏低、劳动技能单一,技能型、复合型人才少,就业领域大多集中在劳动密集型、技术单一型企业和岗位。化解产能过剩和实施创新驱动发展战略,使女职工队伍在素质提升、转岗就业等方面面临巨大挑战。
她表示,各级工会必须从全局和战略的高度,围绕推进自主创新和结构转型升级,帮助女职工学习新知识、掌握新技能、增强新本领,提升创新、创造和竞争能力,为国家改革发展提供人才支持。
(责编:王飞飞(实习)、段欣毅)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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