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宁帮扶中心为“半天伤”农民工维权
庞慧敏
2014年05月14日09:53 来源:工人日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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日前,广西南宁市总工会困难职工帮扶中心成功解决一起农民工与用人单位的工伤赔偿纠纷,帮助工作不到半日便受伤的农民工杨师傅拿到了4.5万元工伤赔偿金。
春节后不久,62岁的杨师傅从西安来到南宁打工,在与一家建筑工地用人单位初步达成口头工作协议后便上岗工作。工作不到半天,他便在工地上发生事故受伤,造成左侧髂骨骨折、右侧第九根肋骨骨折。事故发生后,用人单位立即将杨师傅送到医院进行救治,并支付了前期医疗费5万多元。
在身体得到一定恢复后,杨师傅觉得自己很冤:“这次事故让自己损失了今后赚钱的资本。”为此,他向用人单位提出索赔,包括误工费、后期疗养费等近20万元。而用人单位觉得更冤:农民工上班不到半天,没有给公司创造直接经济效益,而单位及时处理,不仅支付了医疗费,还请专人护理杨师傅,已是“仁至义尽”。
双方争执不下,杨师傅的家属来到南宁市帮扶中心寻求帮助,帮扶中心决定给予法律援助。
该中心法律援助人员李虹缤表示,由于杨师傅来公司不到半天,没有与公司签订劳动合同,未能提供具有劳动关系的任何证明,其年龄也已超过法定工作年龄。如果通过法律途径索取工伤赔偿,需要经过确认劳动关系、工伤认定及待到完全康复后进行伤残程度鉴定,然后进入仲裁诉讼程序。手续繁杂、耗时长。
为及时帮助杨师傅获得合法赔偿,帮扶中心积极向用人单位宣传劳动法规,帮助杨师傅与用人单位进行反复沟通协调。经过帮扶中心耐心地释法说理,依据事实和法律对双方进行疏导,最终促成双方达成协议。用人单位除已支付给医院的5万余元医疗费用外,再支付工伤赔偿金4.5万元。
| (责编:刘禹希(实习生)、曾伟)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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