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榆林首次设立劳模荣誉津贴

毛浓曦

2014年05月14日10:02  来源:工人日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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榆林首次设立劳模荣誉津贴

每年向千余名市级以上劳模发放190万元

     近日,陕西省榆林市的市级以上劳模,陆续开始享受到政府发放的劳模荣誉津贴。该市首次设立该项津贴,每年将向市级以上劳模发放190万元。

  据悉,榆林市目前共有市级以上劳动模范1313名。榆林市总工会在充分调研的基础上,向市委、市政府提出设立劳模荣誉津贴的建议,引起高度重视。2013年12月,榆林市委出台了《关于进一步加强和改进工会工作的意见》,决定设立榆林市劳动模范荣誉津贴。

  据介绍,该津贴的发放办法区分职工、农民劳模,以每人每年计,全国劳模中职工劳模2000元,农民劳模5000元;省(部)级职工劳模1000元,农民劳模3000元;市级劳模中职工劳模800元,农民劳模2400元。荣誉津贴由市财政纳入预算,由市总工会在年度考核的基础上按照标准统一发放,以后根据劳模人数增减情况,逐年核实预算安排。

  据了解,2012年,榆林市总设立了困难劳模救助基金,同时对劳模实行年度考核动态管理,要求劳模除在完成本职工作目标和履行岗位职责方面成效显著外,还应在本人所在区域和单位有较高威信,时时处处模范带头。

(责编:刘禹希(实习生)、曾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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