甘肃“力补”女职工权益维护“短板”
康劲
2014年05月15日08:18 来源:《工人日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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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报讯 (记者康劲 通讯员高延 魏瑜)国务院颁布的《女职工劳动保护特别规定》实施已逾两年,但甘肃省总工会在调研中发现,目前仍有五大问题困扰职场女性。对此,甘肃省总女职工委员会目前正在采取多项措施,试图“补齐”女职工权益维护“短板”。
据了解,这五大问题包括:女职工权益在石化、电力、铁路等传统国有企业得到较好维护,而中小企业特别是非公企业则相对薄弱;许多企事业单位未缴纳生育保险,导致许多产期女职工只能领到基本工资,产假工资不能充分保障;女职工特殊保护设施不健全,卫生室、孕妇休息室、哺乳室等设施缺乏,造成生理卫生、哺乳方面的困难;经期待遇得不到有效落实,经期保护普遍被忽视;低技能女性劳动者的劳动权益、特殊利益未得到有效保障,特别是在餐饮、商业服务业等劳动密集型、女职工集中的行业,劳动用工制度不规范,不签订劳动合同或虽签劳动合同,但没有女职工特殊保护和社会保险内容,并且工作时间长、工资收入偏低。
针对上述问题,甘肃省总经费审查委员会主任、党组成员吴俏燕近日在有关会议上要求,全省工会女职工组织要通过开展签订女职工专项合同、工资集体协商和加大侵权案件查处力度等措施,当好“女职工利益的代表者、维护者”。
按照甘肃省总的部署,工会女职工组织将依托社会资源,与人社、民政、公检、司法等部门联合建立女职工维权网络服务平台,健全女职工诉求表达、利益协调、矛盾调处、权益保障机制和女职工法律援助、劳动争议仲裁、专项合同等维权服务平台,使女职工的意愿和诉求有地方反映,“四期”保护、工资待遇、妇科疾病筛查、社会保险等女职工最关心的问题能得到有效协商和解决,并督促企业坚持定期对女职工进行妇科病普查预防与治疗,降低女职工的生病率,提高健康指数。同时,进一步提高女职工综合素质,组织动员女职工积极参加培训,学会运用先进的科技和网络资源更新知识,提升技能。
(责编:申亚欣、盛卉)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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