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企联动建立农村“家保”长效管理机制
宋贤良
2014年05月23日08:20 来源:《工人日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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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日,浙江德清县人民政府下发关于加强农村剩余电流动作保护器管理的通知,将农村“家保”安装率、投运率作为“和美家园”创建考评的必备指标,从制度上确保了“家保”普及。
产权分界 “家保”推广陷困境
近年来,该县持续加强新农村电气化建设,实现全县村村电气化和公用变压器“漏电智能保护器”全覆盖。但是仍有不少农户未安装“家保”,导致最后一道防止触电危险的防线缺失,农村居民的生命财产安全受到威胁,迫切需要进一步加强管理。然而“家保”的推广并不容易,因为根据产权分界划分,“家保”属于用户资产,加之农户对“家保”认识和技能原因,对其安装和维护并不“感冒”,“家保”推广一度陷入困境。
加强沟通 政企联动建长效机制
今年开年以来,浙江德清县供电公司积极主动联系政府,通过多次调研协商,最终促成政府发文加强农村“家保”长效管理,形成政府主导、电力推动良好局面,打破了“家保”推广僵局。建立起了农村“家保”日常运行管理制度,按产权归属“谁所有、谁管理”的原则落实管理责任,由县安监局、供电公司负责指导农户正确使用和维护,确保关键时刻“用得上、跳得下”。并明确“家保”监管,对私自退运“家保”或绕越“家保”用电,给予当事人批评教育,对拒不整改,影响其他客户正常用电的,按有关规定对其终止供电。同时,由德清县政府和供电公司共同负责“家保”安装维护和安全用电知识的宣传,充分发挥行政村和村电工作用,联合该县供电公司有序、有力、有效地开展“家保”安装。其中还明确了“家保”购置费和安装费的相关规定,按产权归属原则确定投资主体,农村公变总保费用由供电部门承担;农村非居民用户末级漏保费用由产权人(产权单位)承担;农村居民家用漏保购置费由农户承担,安装费由各乡镇会同供电公司协调统筹解决。
目前,德清县供电公司已完成安装“家保”近7000台,计划于今年年底实现安装率和投运率100%。
(责编:申亚欣、盛卉)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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