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纪念《劳动法》颁布20周年座谈会在京举行 李建国出席

2014年07月05日11:50  来源:中工网--《工人日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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依法维护劳动者合法权益,使劳动关系在市场化、法治化的轨道上和谐发展

纪念《劳动法》颁布20周年座谈会在京举行

李建国出席 王胜俊讲话

7月4日上午,纪念《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颁布20周年座谈会在北京人民大会堂举行。图为座谈会会场。中工网记者 许之丰 摄

在劳动关系市场化的今天,《劳动法》的贯彻实施与每个劳动者的利益息息相关。今天,全国人大常委会法工委、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国务院国资委、国务院法制办、全国总工会、全国工商联和中国企业联合会/中国企业家协会在京联合召开座谈会,纪念《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颁布20周年,回顾和总结这部劳动基本法的历史作用和价值,探索劳动法制建设的新举措。中共中央政治局委员、全国人大常委会副委员长、中华全国总工会主席李建国出席座谈会。全国人大常委会副委员长王胜俊出席并讲话。

1994年7月5日,《劳动法》经八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八次会议审议通过。《劳动法》颁布实施20年来,我国劳动关系总体稳定,劳动者合法权益保障不断得到加强,与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相适应的劳动保障法律制度基本确立。但在全面深化改革的今天,如何进一步贯彻实施以《劳动法》为基础的劳动法律制度,依法维护劳动者合法权益,使劳动关系在市场化、法治化的轨道上和谐发展,依然是一个紧迫的时代课题。

王胜俊指出,1994年审议通过的《劳动法》,为健全市场经济体制,实现劳动力配置市场化创造了改革条件;为维护劳动者权益,依法构建和谐劳动关系提供了重要保障;为劳动关系法治化,建立健全劳动法律制度奠定了坚实基础。《劳动法》颁布实施20年来,各级人大、政府、司法机关以及工会、企业代表组织共同努力,推动劳动法律法规的实施,取得了很大成绩。

王胜俊强调,党的十八届三中全会提出市场在资源配置中起决定性作用和更好发挥政府作用。这意味着劳动关系将进一步市场化和法治化,劳动关系深层次的矛盾在改革的一定阶段将会集中显现。能否按照《劳动法》的立法宗旨保护好劳动者的合法权益,建立和维护适应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劳动制度,成为影响改革成败的关键因素之一。

必须进一步推进《劳动法》贯彻执行,以法治思维、法治方式促进劳动关系和谐稳定。

全国总工会副主席、书记处第一书记陈豪在座谈会上发言指出,《劳动法》的颁布实施,为市场配置劳动力资源、协商建立劳动关系开辟了通道,为劳动者依法维权提供了依据;也为我国工会工作创新发展创造了契机,为走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工会发展道路提供了法律支撑。今后,工会组织要进一步广泛深入地开展《劳动法》等劳动法律法规的学习宣传,扎实有效地推动其贯彻实施,并积极主动地参与劳动法律法规的修改制定,坚持依法建会、依法管会、依法履职、依法维权,推进工会工作法治化,更好地维护职工合法权益,更好地发展和谐劳动关系。

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部长尹蔚民,国务院法制办公室副主任胡可明,全国工商联副主席谢经荣和远东电缆股份有限公司人力资源部副总监谷家凯,大连开发区排水管理有限公司职工尹学林,全国人大常委会委员、中国人民大学教授郑功成先后在座谈会上发言。

座谈会由全国人大常委会法制工作委员会主任李适时主持。全国人大内司委、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司法部、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国家工商行政管理总局、国家安全生产监督管理总局等中央有关部门和单位负责同志、企业代表、职工代表及专家学者共100余人出席会议。

全总副主席、书记处书记刘国中,全总书记处书记郭军出席了会议。(记者王娇萍 郑莉)

(责编:盛卉、耿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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