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劳模休养活动点赞
思源
2014年07月24日09:30 来源:人民网-中国工会新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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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为中国工会的品牌活动,全国总工会组织劳模休养已历时多年,最近有报道称,今年全总今年将组织8000名劳模参加休养活动,重点安排生产一线特别是工作条件艰苦、劳动强度大的劳模。全国总工会还在日前举行的新闻发布会上宣布,全总今年出台了劳模休养五年计划,预计5年内将组织4.7万名劳模参加休养。
总工会的这个劳模五年休养计划,一下子引起了社会广泛关注,许多媒体和网友纷纷点赞支持。的确,这样的举动,确实值得点赞。
劳动模范作为中国工人阶级的优秀代表,总是扮演着时代领跑者的角色。共和国创立半个多世纪以来,铁人王进喜、人民服务员时传祥、“一抓准”张秉贵,这些耳熟能详的劳动模范激励了几代中国工人艰苦创业、无私奉献。
在劳模们甘于奉献的同时,整个社会从上到下都认识到,每一个劳动模范都是无比宝贵的财富,是一种不能用货币数量衡量的创造型财富、是社会的健康财富、有机财富。他们用实际行动影响着身边的人,无论哪个行业的劳模,都带动着其所在工厂、企业、组织中一大群人,可以说,一个劳动模范就是一面宣传劳动美的旗帜,就是一个体现劳动光荣的闪光点。
劳动模范在提供社会正能量的同时,对于自身的身心健康却一直少有注意。许多劳动模范工作起来兢兢业业,都是把本职工作当成自己的事业,踏踏实实的做、完完本本的做,有些人直到评上劳模那一天,都没有想过能当先进。再加上他们热爱工作,把工作责任看的比山还重,许多人根本没有休息日,遑论享受到休养。许多企业在表彰劳模时,可能还会给他们额外增加本职岗位之外的活,使得劳模们用于休息的时间就更少了。
近年来,类似劳动模范积劳成疾,以至于病逝在工作岗位的报告屡见报端。如,全国劳动模范、邢台市西石河村原党支部书记王胜50多岁就病逝;全国劳动模范、哈尔滨松峰山派出所所长王影46岁病逝……。要避免这样的不幸继续发生,保护好劳模,让他们在工作岗位上更多的创造人生价值和社会价值,首先就是要积极落实劳动模范的休息权。
组织劳模休养在法理上是可行的。休息是社会主义劳动者理所当然享有的权益,是我国《宪法》直接赋予的最基本权利之一,也是属于《劳动法》、《劳动合同法》所规定的受保护的劳动者基本权利。
组织劳模休养也已有了成功实践。据悉,全国总工会自2000年开始组织劳模休养以来,数万名全国劳模和省部级劳模享受到了休养。各个省区市也在各自范围内,组织开展了多层级、多形式的劳模休养。
组织劳模休养的实践还带动了全社会关注劳动者的休息权利。“25岁的华为员工加班过度猝死”、“37岁的清华大学讲师倒在讲台前”、“85后淘宝店主过劳死”等新闻常常让我们忧心。在感叹和关注之余,我们要竭力为劳动者的休息权利呐喊,无论是在国企外企、在民企私企、还是为自己打工,我们再也不能让这些创造财富的社会主义建设者仅仅因为缺乏适度的休息就韶华早逝。
休息权利不是难以启齿的,更不能遮遮掩掩、犹抱琵琶半遮面。这次全国总工会组织劳模休养,正当其时的解决了这个现实问题。用休养的方式保护好劳动模范的身心健康,就是在保护劳动创造美好生活的积极性;用休养的方式让劳模们有一个适度的调整放松,就是为了更好的发挥劳动模范的引领作用,从而让全社会的劳动者都享受到基本的休息权利。
对这种用劳模休养带动整个社会关爱劳动者的大实事,用具体方案落实劳动者休息权利的大好事,要理直气壮地表扬,要毫不犹豫地积极点赞!
(责编:王泽、盛卉)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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