带薪休假:搭乘旅游业改革便车的喜与忧
行寡悔
2014年08月26日11:56 来源:人民网-中国工会新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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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日,国务院公布《关于促进旅游业改革发展的若干意见》,其中就带薪年休假制度提出:强化全社会依法休假理念,将带薪年休假制度落实情况纳入各地政府议事日程,作为劳动监察和职工权益保障的重要内容,推动机关、企事业单位加快落实职工带薪年休假制度。鼓励职工结合个人需要和工作实际分段灵活安排带薪年休假。高等学校可结合实际调整寒、暑假时间,中小学可按有关规定安排放春假,为职工落实带薪年休假创造条件。
《意见》的公布在社会上立即引起巨大反响。有专家指出,这个《意见》基本明确了带薪休假落实的路线图,随着推动力度的加大,有望逐步扭转当前带薪休假落实难的尴尬现状,实现2020年基本落实带薪休假的目标可期。同时也有媒体和网民指出,这是中国官方今年至少第四次强调落实带薪休假。此前,国务院总理李克强在今年的政府工作报告和7月2日的国务院常务会议均提出“落实带薪休假制度”;人社部新闻发言人李忠今年1月份也曾明确表示,将推动落实职工带薪休假制度。
官方屡次强调带薪休假落实,其背景是年休假制度在一些企业中一直存在实施难的情况,带薪休假的落实情况参差不齐,一些职工想休不敢休、想休不能休,无法利用带薪休假的时间安排属于自己的假期。
的确,长久以来,带薪休假对很多人来说只是一张“空头支票”。能够让带薪休假政策落地的大都是政府机关、事业单位、大型国企外企等,而在许多小微企业,带薪休假不过是写在公司制度里的一行字,想要落实,却是难上加难。带薪休假制度一直悬在空中,一方面是因为一些行业必须“马不停蹄”地运行来满足社会需要;另一方面,某些企业利用很低的底薪和相对高额的超时工资来诱导职工主动加班;而“一个萝卜一个坑”的工作状态和老板操控去留升降的压力下,谁也不愿意因为假期而丢掉工作。此外,执法监督和处罚力度的不足也是重要原因,虽然《劳动法》和《职工带薪年休假条例》对带薪年休假有明确规定,还规定了相关处罚措施,但目前执法监督并不到位,处罚力度不够,鲜有用人单位因不落实带薪休假制度而受到处罚的案例。
问题多多,困难重重,要想真正落实带薪休假制度,需要政府的重视、推动和监督。《关于促进旅游业改革发展的若干意见》重提带薪休假制度落实,既是政府企望改革旅游业、拉动经济发展的结果,也是政府重视带薪休假制度落实的结果,让这一难题的解决搭上旅游业改革发展的便车,必然会促进带薪休假不再仅仅“看上去很美”。
这一措施,也让广大职工群众看到了政府决心解决这一难题的诚意、创新与希望。比如,《意见》中提出的“用学校调假促进带薪休假”就颇有新意。很多职工实现不了甚至“自愿”放弃带薪休假,往往跟子女假期难协调有关系,孩子的假期都是固定的,除了寒暑假就是“五一”、“十一”这些“小长假”,如果职工都根据孩子的时间选择休假,必然造成请假“扎堆”的情况,用人单位受不了,旅游业也吃不消,而拥挤劳累的旅行体验也会让职工群众心烦意乱,对休假旅游失去兴趣。如果各地学校调整放假时间,不同地区的学生分批休假,就能够方便普通职工灵活休假,家长得到带薪休假的机会就有了更大可能性。
当然,搭旅游业改革来促进带新休假制度的落实,也让人不免嗟叹:带薪休假本就是职工的合法权益,如今却要在一份旅游相关文件里加强,不知道其效力是否会打折?况且,职工的假期非全部用来旅游,对于那些远离家乡,在异地打拼的人来说,他们更倾向于把带薪的假期用在陪伴家人或处理重要事务上面。比起“搴芳幽涧曲,取荫乔松林”来,他们更愿意暂时忘记工作的劳累,回故乡去,见一见那平日里只在电话那头的老人和孩子。
真正让职工享受带薪休假,要做的、能做的还有很多很多。
(责编:王泽、曾伟)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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